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

1937(03)

 

125日 

关于向蒋介石提出交涉的几个问题,同周恩来联名复电潘汉年。复电指出:“(甲)杨、于、孙通电就新职,并准备取消临时组织,已表示服从中央,目前只须蒋先生处以宽大,在陕、甘不驻多兵,优待汉卿显示爱护两部,释其疑虑,即可彻底和平解决,我们当以全力斡旋,务底于成。(乙)为要说服红军将领起见,如无蒋先生手书甚为困难。因多年对立,一旦释嫌,此简单表示在蒋先生为昭示大信,在红军即全释疑虑。且此书即经兄手声明乘机直飞西安面交恩来,当绝对保守秘密,如有泄露由我方负全责。陕南驻军一部,实为事实所限,务请蒋允诺。(丙)已命西路军在甘、肃附近停止两天,请蒋速令马军让出甘、肃二州,即可停止东进。”

同日 

关于同国民党谈判红军经费等问题,同周恩来联名致电潘汉年,指出:全部红军、地方武装和游击队,每月伙食费至少需一百万元。如照国民革命军待遇,发给薪饷再加购买费,每月至少一百二十万元。“徐向前部如在河西,可照蒋意在凉州以西,但请蒋电劝马步芳让出凉州、肃州等城,以便就食,并令马部停止攻击徐部,如向河东开则另外指定防地,此点望速复。”

同日 

致电周恩来、秦邦宪、王稼祥,指出:“(甲)目前谈判要点在要求陕、甘不驻多兵〔1〕与红军一部驻陕南,后者由汉年交涉,前者应由杨〔2〕向顾祝同严重提出,要求不超过十个师,至低不超过事变前数目,蒋如有不继续战争的诚意,无拒绝此点之理由。(乙)严重注意左派的过左情绪,宜由左派中明白分子自己说服左派,我们不宜说得过多。(丙)洛甫本日出发来西安。”

1〕指国民党中央军。

2〕杨,指杨虎城。

同日 

两次致电周恩来、秦邦宪,彭德怀、任弼时,指出:“立即准备退出西安的一切事情。”“现在一切工作应放在退出西安后可能发生的新战争或新压迫的基点上去布置。”西安退出后,应注意张、杨两军内部间以及与我们间进一步团结,而避免可能的分化与分歧。

126日 

同周恩来联名致电潘汉年,提出与蒋介石交涉事项。电报说:“恩来正在苦口斡旋,中央社忽大发讨伐电讯,引起张、杨两部及西安学生异常愤激,特别东北军方面更愤,认中央无诚意,抗战论又高扬,使我们陷入困难中。望速交涉:第一,中央社改取和平论调;第二,前线中央军不作引起愤激之动作;第三,对西安合理要求表示让步;第四,请蒋示意阎百川出面调停,最好阎到西安一行。”本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请他将致阎锡山电交彭雪枫转送;致阎电表示恳望阎出面斡旋,俾得和平解决西安问题。

127日 

同朱德、张国焘致电张闻天、周恩来、秦邦宪、王稼祥,彭德怀、任弼时,指出:“(甲)无论从哪一面说,主要的从政治方面说,均应对南京让步。(乙)全力说服左派实行撤兵〔1〕。(丙)十五军团亦准备撤退。(丁)和平解决后三方面团结一致,亦不怕可能发生的新的战争。”同日,毛泽东致电周恩来、秦邦宪:“无论如何要说服东北军左派,全军整然撤退,不可冲突。”“请以红军代表资格正式向左派申言,为大局计应即撤兵”。

1〕一九三七年一月二十八日,东北军代表与顾祝同达成协议:东北军在七天内将谓河南岸部队撤到北岸。

同日 

东北军少壮派应德田、孙铭九等五十余人向周恩来请愿,激烈反对和平解决方针,坚持释张再撤兵。周恩来说服无效。深夜,周恩来获悉孙铭九等已拟了一个暗杀名单,内有东北军主和派和共产党员。

同日 

致电潘汉年,指出:恩来用全力斡旋,结果杨虎城、于学忠、孙蔚如、何柱国诸人已完全同意服从中央,但东北军大多数师团干部坚决要求张学良回西安一行,与东北军干部见一面,训话一次,即行撤兵,否则要打。我意蒋介石不妨让张来陕一次,仍回南京,使撤兵不生波折,很和平地解决此问题。

128日 

连发两电致周恩来、秦邦宪并告彭德怀、任弼时,指出:罗、宋〔1〕所部可出平凉。西路军东进至山丹的沙河堡,敌集中防堵,又不能东进,在该地回旋一时期,相机消灭敌人。近日打一胜仗,缴枪二百余枝。请与王以哲交涉,罗、宋所部开至平凉附近策应,防胡宗南军由天水东进。和平解决后,罗、宋可由平凉向兰州以西策应西路军。

1〕罗,指罗炳辉,当时任红三十二军军长。宋,指宋时轮,当时任红二十八军军长。

129日 

致电周恩来、秦邦宪,告以蒋介石令胡宗南绕过难攻的据点,向西安进迫,已达静宁、会宁地区。并指出:“判断蒋意,仍以军事威胁求不战解决问题,因正面不好进,故从天水、汉中两方前进,威胁西安,以此尚有相当时间,以利交涉与说服左派。”

同日 

同周恩来联名复电潘汉年:“为坚决赞助蒋先生方针和平解决西北问题,并永远停止内战一致对外起见,我们决定放弃陕南驻兵的要求,将徐海东部第一步由商县撤至礼泉,第二步撤至正宁、庆阳,可在渭南撤兵之前三天开始由商县撤退,以便在中央军进驻西安之前,通过西安、咸阳线,惟须在陕北或宁夏增加一部分防地。”

同日 

东北军的团以上军官和主要幕僚在渭南开会。因应德田等坚持反对和平解决,会议决定在张学良未回来前,决不先撤兵。中央军如再进逼,决一死战。

130日 

致电周恩来、秦邦宪:应提醒杨虎城“对整个政治前途之自信心,对其他高级干部亦然,经过他们去提醒中级干部,认识自己的前途,并说明我们与他们始终愿在一起,为和平统一御侮救亡之总方针而奋斗。撤兵后蒋如食言进攻,彼时曲在蒋,我们则为最后自卫而战,国人当同情,我们现在作战则失去国人同情”。

同日 

同朱德、张国焘复电周恩来、秦邦宪、张闻天,彭德怀、任弼时〔1〕,指出:“我们意见如下:(甲)和平是我们基本方针,也是张、杨的基本方针。(乙)但我们与张、杨是三位一体,进则同进,退则同退,我们不能独异失去张、杨。(丙)向张、杨两部表示我们始终同他们一道,在他们不同意撤兵以前,我们不单独行动,协助他们争取更有利条件。(丁)用以上态度,争取最后的和平。”

同日 

致信徐特立〔2〕,祝贺他六十岁生日。信中说:“你是我二十年前的先生,你现在仍然是我的先生,你将来必定还是我的先生。”贺信称赞徐特立是“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总是拣难事做,从来不躲避责任;祝愿他健康长寿,“成为一切革命党人与全体人民的模范”。

1〕一九一三年至一九一八年毛泽东在湖南第四师范和第一师范求学期间,徐特立在那里任教。周恩来等一月三十日致毛泽东等的电报中说:“我们主张接受甲案实现和平,在接受甲案后南京如继续进攻,则我方实现自卫战”。“但本党主张未能说服西安左派,也未能使杨虎城及稳健派同意,他们不论红军参加与否均主抗战”。

2〕徐特立,当时任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教育部部长。

131日 

致电周恩来、秦邦宪,指出:“我们与张、杨两部应取进则同进、退则同退之方针,我们立场已向南京表时,即打亦不至基本妨碍我们方针,无论打胜打败,结果仍是讲和,但对张、杨两部影响较好。”“当然在打之前,力争张回,而免去打。”

同日 

致信李克农:诸购整个中国历史演义两部(包括各朝史的演义)。

22日 

主张和平解决西安善后问题的东北军第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被东北军中主张武力解决的青年军官枪杀。

同日 

同朱德、张国焘致电周恩来、秦邦宪并告彭德怀、任弼时:“(甲)十分注意你们的安全,紧急时立即移至三原。(乙)十五军团亦望周、博令其注意。”

24日 

致电潘汉年:“前线已开始撤退,和平前途可逐步实现”。“红军在商县以东者早已开始撤退,主力亦昨日起开始撤退,约七天可通过咸阳,在三原者本日开始向指定地点移动。”“但蒋对东北军、十七路军抚慰政策必须坚持不变。”“望你同张冲兄在五天至七天内飞来延安一行,商决各种合作问题。”

同日 

同朱德、张国焘致电杨虎城、于学忠转王以哲家属,吊唁王以哲遇难。同时,还向东北军第六十七军副军长吴克仁及全军官兵发出唁电。

28日 

致电周恩来,请与顾祝同面商:防地必须增加金积、灵武、中宁、豫旺、安边、宁条梁、瓦窑堡、清涧、宜川等处。

同日 

顾祝同率国民党中央军进驻西安。九日,张冲、潘汉年到达西安。

29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会议讨论和通过《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毛泽东在会上发言指出,这个电报发表,各方面会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在政治上是可以说明的,是可以表示我们真正抗日团结御侮决心的。

同日 

关于同国民党政府谈判的主要内容和条件,同张闻天致电周恩来:(一)关于和南京方面交涉的政治立场,请参阅致三中全会电。(二)军事方面,同意编为十二个师四个军,林彪、贺龙、刘伯承、徐向前为军长,组成一路军,设正副总司令,朱德为正、彭德怀为副。(三)饷项,如对方应允即改番号,即照中央军待遇领受,如对方仍欲缓改,则每月接济至少八十至一百万。(四)如有国防委员会的组织,红军应派代表参加;如暂时无此种组织,红军亦需要驻京代表,参与国防准备。(五)党的问题,求得不逮捕党员、不破坏组织即可,红军中组织领导不变。十日,再电周恩来,提出同国民党政府方面谈判的补充内容和条件:“我们参加者:(一)军事机关如军委会、总司令部、国防会议等;(二)政治集会如各派各党之代表会议、国民大会等;(三)抗日时参加政府。”

同日 

傍晚,出席为欢迎本日到达延安的《大公报》记者范长江举行的宴会。晚十时,在凤凰山住处会见范长江,作竟夜长谈。谈到战略问题时,毛泽东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在不应当搞广昌大决战,不应同陈诚指挥的主力硬拼。应当暂时放弃苏区,分红军为四路,猛出杭州、苏州、南京、芜湖四点,施以佯攻,以诱动江西兵力,然后择弱点一战,胜而后回江西,再突破弱的方面,则苏区可以保全。谈到共产党现时的要求时,毛泽东说:希望中国走上宪政民主之路,以民主求统一求和平。和平统一之后,始可以言抗日。故为实现民主政治,共产党可放弃土地革命和苏维埃、红军的名义。有人反对共产党谈爱国主义,这是不彻底懂得马列主义。马列主义是反帝国主义的,在半殖民地的国家提倡爱国主义,本质上就是反帝国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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