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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毛澤東鐵面無私打掉七“大老虎”(6)


公審劉青山、張子善的現場

  新中國“反腐第一刀”:震動全國、教育全黨的劉青山、張子善腐敗案

  1951年秋,在為支援抗美援朝而開展的增產節約運動中,各地都發現了大量驚人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現象。有鑒於此,12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明確指出:“自從我們佔領城市兩年至三年以來,嚴重的貪污案件不斷發生,證明一九四九年春季黨的二中全會嚴重地指出資產階級對黨的侵蝕的必然性和為防止及克服此種巨大危險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確的。現在是全黨動員切實執行這項決議的緊要時機了。再不切實執行這項決議,我們就會犯大錯誤。”①並強調:“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問題,不是一個普遍的問題,而是關係於革命成敗,關係於全黨、全軍、全體政府工作人員和全體人民利益的大問題。”②以此為開端,歷時三年的以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為主的“三反”運動在全黨範圍內展開

劉青山、張子善案是“三反、五反”運動時期懲處的一個大案要案,也是反腐倡廉歷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在逮捕張子善那一天,華北局討論河北省委的請示後,向黨中央、毛澤東作了書面報告。1130日,毛澤東在中央起草的轉發這一報告的批示中指出:“華北天津地委前書記劉青山及現書記張子善均是大貪污犯,已經華北局發現,並著手處理。我們認為華北局的方針是正確的,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地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據有關資料披露,周恩來拿著華北局上報中央的報告,氣憤地說:“更不能容忍的是,全國人民在轟轟烈烈地開展禁毒、反對嫖娼的運動,我們這些所謂功臣們,卻吸毒成癮,濫搞男女關係!我們怎麼向全國人民交代啊!”124日,河北省委通過了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定,並經報中共中央華北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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