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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毛澤東鐵面無私打掉七“大老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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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紅軍英雄蛻變為腐敗分子的肖玉璧 毛澤東表示完全擁護法院判決

  陝甘寧邊區檢察機關審訊肖玉璧,肖玉璧對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陝甘寧高等法院檢察署經審查終結,認為肖玉璧貪污案證據確鑿,遂向邊區高等法院提起公訴。判決理由:肖玉璧身為邊區公務人員,不能盡職責,廉潔奉公,利用職位實行貪污,克扣公款3050元,並攜帶款項和稅票逃跑,叛變革命。此種行為對於邊區模範政權之建立危害至大。依據邊區懲治貪污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八項和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判處被告人肖玉璧死刑。

  邊區高等法院作出判決後,肖玉璧不服,並與執法人員吵鬧並要求面見林伯渠,林伯渠念及肖玉璧是老紅軍英雄,便答應見他。肖玉璧見到林伯渠後就說被判處死刑太重了,並要寫信向毛澤東求情。林伯渠最後答應了肖玉璧的請求。

  最後,毛澤東對林伯渠說這次處罰肖玉璧與黃克功案一樣,完全擁護法院判決。

  由紅軍英雄墮落成貪污犯的肖玉璧被懲處後,在邊區引起了強烈反響。194215日,邊區《解放日報》專門發表評論,評論指出:“肖玉璧判處死刑了,因為他貪污,開小差,為升官發財以至叛變了革命;雖然他還當過一些不小的‘官’——區主席、貿易局副局長、稅務分局局長等等。據說,邊區近兩年來,貪污案件總案件百分之五還強,反貪污的鬥爭是非常要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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