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

1944(13)

119

下午三时,开始同赫尔利进行第三次会谈,讨论经过修改后的协定草案。毛泽东说:我们所同意的方案,如蒋介石先生也同意,那就非常好。赫尔利说:我将尽一切力量使蒋接受,我想这个方案是对的。赫尔利还说:如果蒋先生表示要见毛主席,我愿意陪毛主席去见蒋,讨论增进中国人民福利、改组政府和军队的大计,并担保毛主席及其随员在会见后能安全地回到延安。毛泽东说:我很久以前就想见蒋先生,过去情况不便,未能如愿。现在有美国出面,赫尔利将军调停,这一好机会,我不会让它错过。我还不了解蒋先生是否会同意我们的五要点。他如同意,我即可与他见面。我总觉得在我和蒋先生见面时,要没有多大争论才好。毛泽东还强调说:我很希望在赫尔利将军离开中国以前见蒋先生。毛泽东提出,这五要点双方同意之后,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公开发表。赫尔利表示他也要在上面签字。会谈商定:今天把文件准备好,明天签字。

同日

晚上,主持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全体会议,向全会报告同赫尔利会谈情况,指出:经过三次会谈修改后的五点协定,没有破坏我们的解放区,把蒋介石要破坏解放区的企图扫光了;破坏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使共产党得到合法地位,使各小党派和人民得到了利益。如果蒋介石签字承认这个协定,就是他最大的让步。明天签字后,我们的文章做完了,问题即在重庆了。关于见蒋介石的问题,不能拒绝,尤其此时要考虑,为了民族的利益。签字后不去见蒋,我们就输理了。现在我不去,将来再说。今天中央委员会批准这个新五条,明天即可签字。周恩来在发言中说:蒋介石认为我们参加政府和成立联合政府是有区别的。赫尔利则将二者混而为一,所以他以为蒋介石不至于为难。全会一致同意五点协定。

1110

上午十时,开始同赫尔利进行第四次会谈。毛泽东首先说明:(一)关于我们所同意的文件,请赫尔利将军转达罗斯福总统。(二)关于我们与赫尔利将军商谈的这个协定,昨天晚上我们中央委员会开了会,一致通过这一文件,并授权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这个文件上签字。(三)我今天还不能和赫尔利将军同去重庆。我们决定派周恩来和你同去。总之,我们以全力支持赫尔利将军所赞助的这个协定,希望蒋先生也在这个协定上签字。随后,毛泽东与赫尔利分别在《中国国民政府、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上签字。这个协定还有待于国民党政府主席蒋介石签字。下午二时,赫尔利携带签字后的协定乘机离开延安,周恩来和包瑞德同行。

同日

应赫尔利的建议,写信给美国总统罗斯福。信中说:“我很荣幸地接待你的代表赫尔利将军。在三天之内,我们融洽地商讨一切有关团结全中国人民和一切军事力量击败日本与重建中国的大计。为此,我提出了一个协定。”“这一协定的精神和方向,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八年来在抗日统一战线中所追求的目的之所在。”“我现托赫尔利将军以我党我军及中国人民的名义将此协定转达于你。”

同日

致电罗斯福,祝贺他连任美国总统。

1115

在一份情况通报上,关于反奸斗争的政策加写了一段话:“我们必须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及九条方针的原则,不警惕不严肃的右倾思想是不对的,不谨慎不精细的‘左’倾思想也是不对的。”

同日

为《解放日报》准备发表的“邹韬奋先生逝世纪念特刊”题词:“热爱人民,真诚地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就是邹韬奋先生的精神,这就是他之所以感动人的地方。”

1119

主持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会议讨论河南工作问题,听取戴季英、王树声的汇报。毛泽东发言指出:我们总的方针是抗日统一战线,军事战略以抗日为主。统一战线是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有理是自卫原则,有利是局部原则,有节是暂时原则。关于干部问题,城市工作干部原则上要派,但主要的还是从本地找。整个大后方的绝大多数党员是可靠的,要破除认为很多党员是不可靠的“左”的观点。有少数不可靠的,还要加以分析,要在斗争中进行考验。总之,需要有两种态度:一是严肃态度,二是谨慎态度,防止“左”的或右的观点。

同日

赫尔利同蒋介石谈话,将他十一月十日在延安与毛泽东签署的五条协定草案交蒋介石,被蒋拒绝。二十一日,蒋介石提出另一协定草案,共三条,主要是:中共派代表参加政府和军事委员会;中共将一切军队交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管辖,进行整编,承认中共合法。

1120

周恩来致电毛泽东:据我们所得消息,蒋介石准备组织政学系政府,通不过,则请党外数人参加。郭仲容等来探我们的态度,我均告以非联合政府、联合统帅部不能解决问题。周恩来来电还询问民主纲领是否已起草。二十一日,毛泽东复电周恩来:民主纲领(即联合政府纲领)请你起草,并和小党派非正式商量后电告我。

1121

复信郭沫若:“武昌分手后,成天在工作堆里,没有读书钻研机会,故对于你的成就,觉得羡慕。你的《甲申三百年祭》,我们把它当作整风文件看待。小胜即骄傲,大胜更骄傲,一次又一次吃亏,如何避免此种毛病,实在值得注意。倘能经过大手笔写一篇太平军经验,会是很有益的;但不敢作正式提议,恐怕太累你。最近看了《反正前后》〔1〕,和我那时在湖南经历的,几乎一模一样,不成熟的资产阶级革命,那样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此次抗日战争,应该是成熟了的吧,国际条件是很好的,国内靠我们努力。我虽然兢兢业业,生怕出岔子,但说不定岔子从什么地方跑来;你看到了什么错误缺点,希望随时示知。你的史论、史剧有大益于中国人民,只嫌其少,不嫌其多,精神决不会白费的,希望继续努力。”

1〕《反正前后》,是郭沫若一九二九年写的反映自己一九一○年和一九一一年生活经历的作品。

同日

致信柳亚子:“广州别后,十八年中,你的灾难也受得够了,但是没有把你压倒,还是屹然独立的,为你并为中国人民庆贺!‘云天倘许同忧国,粤海难忘共饮茶’,这是你几年前为我写的诗,我却至今做不出半句来回答你。”

同日

致信沈雁冰:“别去忽又好几年了,听说近来多病,不知好一些否?回想在延时,畅谈时间不多,未能多获教益,时以为憾。很想和你见面,不知有此机会否?”

同日

周恩来两次会见赫尔利。赫尔利将蒋介石提出的协定草案转交周恩来。周恩来表示要立即返回延安,同中共中央商量。本日,周恩来致电毛泽东,报告同赫尔利会见的情况。毛泽东在此电上批写:“党治不动,请几个客,限制我军”。

1122

周恩来、董必武会见蒋介石。蒋介石要中共交出军队,派代表参加国民党政府,然后才承认中共的合法地位。周恩来、董必武坚持联合政府的主张,并对蒋所说“政府的尊严不能损害”予以驳斥。

1123

主持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会议讨论国共两党谈判、国内形势等问题。毛泽东说:来一个协定,去一个协定,现在又来一个协定,我们坚持同赫尔利在延安签订的协定是有道理的,现在蒋介石不同意,要发动一个尖锐的批评。我们开七大宣布组织解放区联合委员会,这是一种步骤;另外一个步骤解放区联合委员会暂时不搞,还是提成立联合政府。可调一些人到广西、广东去,中国的国土蒋介石丢到哪里,我们就到哪里。华中来电决定向南发展,基本上可同意。还要准备几千干部到满洲去。

1124

致电张云逸、饶漱石、赖传珠转浙东纵队诸同志:“代表大会来电阅悉。望努力杀敌,发展武装部队,扩大解放区,改善解放区军队与人民的生活,准备配合盟军驱逐日寇。”

同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东江军政委员会诸同志电,指出:“宣言草稿及八月决议均阅悉,你们的路线是正确的。宣言在加上几句桂、柳〔1〕失陷情况及号召广西人民起来斗争之后,即可发表。八月决议应在干部中进行讨论,求得大家了解,坚决执行。”

1〕桂、柳,指桂林、柳州。

1125

致电周恩来:“请与有关朋友商解放区联合会事,并考虑有无办法来延,你回延后准备即开七大,并接着不很久即开解联。”

1129日、30

周恩来连电毛泽东,将蒋介石提出的协定草案和我方所拟的复案及备忘录报告中共中央,并说如中央原则同意复案及备忘录,则由董必武回延安报告有关情况,由周恩来将复案及备忘录交赫尔利转蒋介石。十二月一日,毛泽东复电周恩来:“复案已到,目前不宜交去,应坚持五条协定,俟七大开后再议复案,如交复案过早是不利的。因此,请周、董同时回延,并告赫尔利周不能原机返渝。”

121

复信陈毅,信中说:“来示〔1〕读悉,启示极多,十分感谢!”“白区劳绩必须承认,你说得非常之对。还有‘南北’问题,南方党问题,久想讲,那天临时忘了,恐怕还有别的。七大讲一次,似有必要。一切不公不平之事,必须使之归于公平,以利团结对敌。有所见时,请随时告我。”“你的思想一通百通,无挂无碍,从此到处是坦途了。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又随时准备修正错误,没有什么行不通的。每一个根据地及他处只要有几十个领导骨干打通了这个关节,一切问题就可迎刃而解。整个党在政治上现在是日见成熟了,看各地电报就可以明了。”

1〕陈毅十二月一日致信毛泽东。信中说:“你对湘赣部队的讲演,启发作用很大。在几年整风弄清路线原则之分歧后,作大度的自我批评,讲团结对外,这足以教育一切人,主张印发全党。华中的团结亦只有走此道路。”“近来与许多人谈话,广泛阅读文件,似乎更感觉以前所见不免皮相,才知道处理许多问题疏虞之处甚多,别人的批评、反对,其中‘事出有因,查实无据’者有之,而自己过与不及两种毛病则所在多有。那种‘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已’的自己条条做到的态度,实在要不得。”

同日

修改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谢觉哉准备在二届二次参议会作的《常驻会工作及明年改选问题》报告后,致信谢觉哉,指出:关于此次参议会的问题,中央想讨论一次。“政治民主有其自己的内容,经济是其物质基础,而不就是政治民主的内容。文化是精神的东西,它有助于政治民主,也不就是政治的内容。”“人民各项权利,在我们这里,只能说实现了几个重要部分,例如,管理政府,工作权,在现有物质条件限制下的言论、出版、集会权等。至于休息权,中国目前大体上还谈不到,工农更是如此。教育权、老病保养权,还在走头一步。苏联宪法是几个五年计划的产物,在中国许多部分还是理想,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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