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選集第四卷》

關于建立報告制度

(一九四八年一月七日)
  這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對黨內的指示。這個指示中所規定的報告制度,是中共中央堅持民主集中制、反對無紀律無政府傾向的長期斗爭在新條件下的一個發展。這個問題在這時之所以特別重要,是因為革命形勢已經有了極大的進展,許多解放區已經連成一片,許多城市已經解放或者即將解放,人民解放軍和人民解放戰爭的正規性程度大為提高,全國勝利已經在望。這種情況,要求黨迅速克服存在于黨內和軍隊內的任何無紀律無政府狀態,把一切必須和可能集中的權力集中于中央。建立嚴格的報告制度,就是中共中央為此目的而采取的一個重要步驟。關于這個問題,參看本卷《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黨工作》的第六部分和《中共中央關于九月會議的通知》的第四點。 
  為了及時反映情況,使中央有可能在事先或事后幫助各地不犯或少犯錯誤,爭取革命戰爭更加偉大的勝利起見,從今年起,規定如下的報告制度。 
  (一)各中央局和分局,由書記負責(自己動手,不要秘書代勞),每兩個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綜合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該區軍事、政治、土地改革、整黨、經濟、宣傳和文化等各項活動的動態,活動中發生的問題和傾向,對于這些問題和傾向的解決方法。報告文字每次一千字左右為限,除特殊情況外,至多不要超過兩千字。一次不能寫完全部問題時,分兩次寫。或一次著重寫幾個問題,對其余問題則不著重寫,只略帶幾筆;另一次,則著重寫其余問題,而對上次著重寫過的只略帶幾筆。綜合報告內容要扼要,文字要簡練,要指出問題或爭論之所在。寫發綜合報告的日期是單月的上旬,報告用電報發來。這是各中央局、分局書記個人負責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的經常性的報告和請示。書記在前線指揮作戰時,除自己報告外,指定代理書記或副書記作后方活動的報告。此外,各中央局和分局向中央所作的臨時性的報告和請示,照過去一樣,不在此內。 
  我們所以規定這項政策性的經常的綜合的報告和請示的制度,是因為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以后,仍然有一些(不是一切)中央局和分局的同志,不認識事先或事后向中央作報告并請求指示的必要和重要性,或僅僅作了一些技術性的報告和請示,以致中央不明了或者不充分明了他們重要的(不是次要的或技術性的)活動和政策的內容,因而發生了某些不可挽救的、或難以挽救的、或能夠挽救但已受了損失的事情。而那些事前請示、事后報告的中央局或分局,則避免了或減少了這樣的損失。從今年起,全黨各級領導機關,必須改正對上級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的不良習慣。各中央局和分局是受中央委任、代表中央執行其所委托的任務的機關,必須同中央發生最密切的聯系。各省委或區黨委,同各中央局和分局也須密切聯系。當此革命已進入新的高潮時期,加強此種聯系,極為必要。 
  (二)各野戰軍首長和軍區首長,除作戰方針必須隨時報告和請示,并且照過去規定,每月作一次戰績報告、損耗報告和實力報告外,從今年起,每兩個月要作一次政策性的綜合報告和請示。此項報告和請示的內容是:關于該軍紀律,物質生活,指戰員情緒,指戰員中發生的偏向,克服偏向的方法,技術、戰術進步或退步的情況,敵軍的長處、短處和士氣高低,我軍政治工作的情況,我軍對土地政策、城市政策、俘虜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克服偏向的方法,軍民關系和各階層人民的動向等。此項報告的字數、寫作方法以及發報時間,和各中央局、分局報告的辦法相同。如規定的寫報告時間(逢單月的上旬)恰在作戰緊張的時候,則可提前或推遲若干天,但須申明原因。其中關于政治工作部分,由該軍政治部主任起草,經司令員、政治委員審查修改,并且共同署名。報告用電報發給軍委主席。我們規定此項政策性綜合報告的理由,和上述中央局、分局應作綜合報告的理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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