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選集

論黨內斗爭(中)

三 機械過火的黨內斗爭之表現

同志們!在上述三種黨內斗爭的偏向中,第一種自由主義的偏向,我今天不準備多講。雖然我并不認為目前黨內自由主義的偏向不嚴重,目前反對自由主義不重要,我也還不能相信同志們對于自由主義這一種傾向及其在各種具體問題上的表現,是已經徹底弄清楚了的,我想許多同志是還沒有徹底弄清楚的。但我今天不準備講它,下次有機會時再講。我只提出黨內自由主義傾向在最近有些發展,在許多地方已經成為黨內斗爭中一種主要的傾向,黨內思想斗爭是開展得不夠的。因此,就使得黨內許多錯誤的傾向和不良的現象,不能及時得到有力的糾正,黨的紀律也逐漸地松懈起來,這是很不好的。這是由于最近有大批的知識分子及新黨員加入到黨內來,他們是帶有濃厚的資產階級自由主義思想到黨內來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都還沒有受到無產階級鐵的紀律的鍛煉;同時,過去犯過左傾錯誤及黨內過火斗爭錯誤的許多同志,在今天他們又反轉過來犯右傾錯誤,犯自由主義錯誤。長期統一戰線的環境,資產階級影響黨內的可能性也增加了。暗藏在黨內的反革命分子,則用一切方法發展與擁護黨內的自由主義。因此,就使得黨內自由主義的傾向發展起來。這是我們在加強黨性鍛煉的斗爭中必須嚴格反對的一種傾向。比如有些同志看見別人犯錯誤不說,怕人報復;好朋友犯錯誤不說,相互隱瞞;當面不說,背后亂說;隨便批評、發牢騷、小廣播等……這些現象,在黨內是相當普遍存在的。

還有特別嚴重的一種現象,最近也在黨內產生,就是有一種人,生怕別人向黨內上級報告他們的缺點與錯誤,怕人告狀。一方面,他們不能禁止自己不犯已經知道的錯誤,他們明知故犯;但另一方面,他們又要禁止別的黨員向黨向上級報告及在會議上批評他們。他們做了一些錯誤的不正當的事情,犯了錯誤,但他們不肯將錯誤揭露,以便改正他們的錯誤及缺點。他們諱疾忌醫,他們不知道只有將錯誤揭露才能改正錯誤的真理,他們要隱蔽錯誤,把錯誤當作比什么寶貝還要珍貴地隱藏起來,于是他們就不只是想辦法使別人的眼睛不敢正視他們的錯誤,他們還要想辦法禁止別人的嘴巴不敢向黨向上級報告他們的錯誤,取消別人以完全正當的組織方式在黨內說話與批評的權利。他們恐嚇其他的同志說:“你敢于向上面報告,那我就會對你不起的!我要揍你的!揍你這個喜歡向上面拍馬屁溜勾子的東西!”痛恨那些向上面報告及講過他們錯誤的同志,而永記在心,并要想辦法報復。這種現象是完全失了黨員氣味的惡劣表現。他們要隔離黨的領導機關與黨員群眾的聯系,以便他們能夠在黨內為非作惡。這種現象是應嚴格禁止的。

任何黨員看見其他黨員犯錯誤或其他一切不利于黨的事情,必須向黨向上級報告,不報告是不對的,報告是完全對的。禁止別人向黨向上級報告自己的缺點錯誤,是完全非法的,黨內是絕不能容許的。當然黨的領導機關在得到這種報告后,應調查清楚事實,審慎處理,而不能單憑一面之辭,輕率隨便地處理。

目前黨內的思想斗爭應該適當地開展,這是我們已經決定了的。在某些黨的環節,犯自由主義錯誤特別嚴重的地方,應該根據事實,開展反對自由主義的具體斗爭,克服這種錯誤。毛澤東同志在幾年前寫了一篇《反對自由主義》的文章,舉出了黨內十一種自由主義的現象,至今仍保持其效力,你們應細心研究,并遵從這篇文章來糾正與反對自由主義的思想。同時,在黨的建設的課程上,也會要詳細講到自由主義的。所以今天就講到這里。我現在著重講第二第三種偏向;因為這兩種偏向是從來沒有人在黨內系統講過的。

黨內機械的過火的斗爭,表現在一些什么地方呢?表現在以下的一些事實上:第一 ,在地方黨及部隊黨內,經常舉行所謂“斗爭會”,甚至在政府機關及群眾團體等非黨組織中也經常舉行這種“斗爭會”。這種“斗爭會”是預先布置好了的,主要的不是為了檢討工作,而是要打擊某某人,不是首先“對事”而是首先“對人”斗爭,主要的不是向某種不正確的思想和原則進行斗爭,而是向某人斗爭。所謂“斗爭張三或李四 ”,目的就是要打擊某某犯了錯誤的同志。

“斗爭會”的實質,是一種同志的審判會,主要的不是從思想上去解決什么問題,而是要從組織上去解決問題,去壓服某些敢于堅持自己不同意見 (這種意見不一定是真正不對的)的同志,或調皮搗蛋的同志。而且在每一次“斗爭會”對被斗爭的人,大多數必有組織結論。很明白的,這種斗爭方式是不對的!為什么不對呢?首先,“斗爭會”這個提法就不對,就不通。既有所謂“斗爭的會”,那末是不是還有所謂完全“無斗爭的會”呢?如果我們把某些“會”認為是專門進行斗爭的會,又把另一些“會”認為是完全不進行斗爭的會,那就是一種觀念上的糊涂!在這里,證明許多同志是不懂得斗爭的絕對性和普遍性的,是把斗爭與教育機械地分開的。

黨內斗爭的目的,是為了教育黨與教育犯了錯誤的同志。所以黨內斗爭本身就是一種黨內不可缺少的教育;而黨內的教育也是一種黨內斗爭,一種比較溫和的斗爭。因此教育與斗爭是不能分開看的,斗爭即是一種教育,教育即是一種斗爭,機械地分開是不對的。

其次,這種“斗爭會”是黨內宗派主義及對干部對同志實行錯誤的打擊政策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是為了要打擊被斗爭的同志,而不是為了要幫助、教育或挽救犯錯誤的同志。主要的是對人斗爭,而思想上的分歧與對立反而被忽略了。因此這種“斗爭會”常常不能真正加強黨內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一致,反而常常加深黨內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分歧,加深黨內不團結的現象、無原則的糾紛,及助長黨內宗派主義的發展。

至于在非黨的機關團體中舉行這種“斗爭會”,那更是不對的。

第二,黨內機械的過火的斗爭形式,還表現在:有些同志以為黨內斗爭是斗爭得愈兇就愈好,問題提得愈嚴重愈好,搜集別人的錯誤愈多愈好,給別人戴的帽子愈大愈好,批評的語句愈尖刻愈好,批評與斗爭的方式和態度愈嚴峻愈粗暴愈好——講話的聲音愈大、面孔板得愈兇、牙齒露出來愈長……就以為是愈好,就以為是“最革命不過”的了。他們在黨內斗爭與自我批評中不講求適當,不講求分寸,不講求適可而止,毫無限制地斗下去。很明白,這也是完全不對的!第三,有些同志還不了解:黨內斗爭基本上是一種思想斗爭,是要在思想上求得一致才能保持與加強黨內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一致,是要從思想上、原則上去解決問題之后,才能在組織上、行動上解決問題。然而要在思想上、原則上求得一致與解決問題,要去克服別人不正確的原則,要去糾正別人不正確的原則,要去轉變別人的思想,要去糾正別人久已相信的原則、觀點和成見,就不是那樣容易的事,就不是采用那樣簡單的辦法,三言兩語,或一場斗爭會所能做到的,不是采用單純的壓迫手段與強迫辦法所能做到的,而是需要經過艱苦的說服教育工作與各種復雜的斗爭,經過相當長期的教育與斗爭及革命的實踐,才能夠得到的。有些同志不是這樣來認識黨內斗爭的實質,而是把黨內斗爭簡單化、機械化、庸俗化,認為黨內斗爭只是一種組織上的形式上的對立,只是一種簡單的打架或者罵人,只是一種吵嘴或者角力,而不是要從思想上、原則上去求得真正的一致與解決問題。或者認為黨內思想上、原則上的分歧,是可以用這種簡單機械庸俗的辦法來解決的。很明白,這是完全錯誤的!由于這些同志不是從思想上、原則上去克服黨內的分歧,去糾正某些不正確的傾向與現象,來保持或達到黨內的統一,而是企圖用一種簡單的組織上的辦法,用一種對黨員的壓迫手段、打擊政策與懲辦制度來達到或保持黨內的統一,所以他們就采用各種錯誤的過火的黨內斗爭方式,所以他們就不是細心地、周到地從原則上思想上去說服同志,而是采用一種單純的組織上的辦法,行政上的辦法,甚至敵對的方式去壓服同志,嚇住同志。他們隨便對同志做組織結論,在組織去處罰同志。他們慘酷地處罰黨內的同志,不論何種黨員犯的錯誤大小,不管其承認及改正與否,一律給以同樣的處罰。這就形成黨內的懲辦制度。他們常用開展斗爭的辦法,去開展工作,推動工作,故意去尋找“斗爭對象”(黨內的同志)作為機會主義的代表者來開展斗爭,犧牲與打擊這一個或這幾個同志,“殺雞給猴看”,以推動其他的干部黨員去努力工作,完成任務。他們故意搜集斗爭對象的缺點錯誤,形式地、片斷地收集他不大妥當的言論行動,把這些缺點錯誤和不大妥當的言論行動又孤立起來看,當作就是這個同志的全部。把這個同志個別的缺點錯誤夸大起來,替他構成為機會主義的系統,在黨內同志中造成對這個同志極不好的印象,激起黨內一切仇恨機會主義的心理,向著這個同志來斗爭。于是“死老虎人人可打”,一些人的報復心理也發展起來,揭發他一切的錯誤缺點,任意提到原則的高度,甚至捏造一些事實,憑著主觀的猜疑及完全不可靠的謠言,亂加給這個同志以各種罪狀等等,非把這個同志弄得昏頭昏腦不可。這樣做了之后,他們還不允許這個被打擊的同志起來做任何的辯護。如果他有辯護的話,那末又說他故意辯護錯誤,承認錯誤不徹底等等,再加以打擊。不允許被打擊的同志在服從組織的條件下保留意見,不允許向上級控訴,一定要被打擊的同志當時認錯。如果被打擊的同志被迫都承認了的話,那末思想上、原則上的問題,是否已經解決,又是不大注意的。所以在黨內也發生過這種事實:即某些同志在斗爭中承認錯誤過多,為了免遭打擊起見,不如一切都承認好些。錯誤雖承認了,實際上他自己也還是不懂得的。在這里也就證明這種斗爭方法不能培養共產黨員堅持真理的頑強性。

第四,是將黨內斗爭方法與黨外斗爭方法不加區別地混淆起來。有些同志,將黨內斗爭的方法機械地搬到黨外的非黨的群眾團體及機關中去使用,用黨內斗爭方法,去向非黨干部和群眾斗爭;另外有些同志,用對敵人對異己分子斗爭的方法,來向黨內的同志斗爭,用對付敵人與異己分子的辦法,來對付黨內的同志。一切挑撥離間、陰謀詭計都使用出來。把監視、逮捕、監禁、審判等辦法也運用到黨內斗爭中來。如有些同志在鋤奸工作中所犯的過左錯誤,大半就是沒有將黨內斗爭與對敵斗爭嚴格區別開來的結果,是把黨內思想斗爭與鋤奸工作混淆起來的結果。

黨內也往往有敵人的奸細暗藏著,對于這種暗藏的敵人,必須根據事實進行斗爭,把他們揭露出來和驅逐出黨;但這與共產黨員犯錯誤需要進行教育性的斗爭完全是兩件事,必須把二者區別清楚。黨內斗爭與黨外斗爭是有密切聯系的,但斗爭的方法和斗爭的形式必須區別開來。

還有些同志(其實這已經不能稱為同志)則公然依靠與假借黨外的力量來進行黨內斗爭,向黨要挾和恐嚇。如有些人,依仗他們一部分的工作成績,依仗他們的部隊和槍桿子,依仗他們在群眾中的威信或某一部分的統一戰線關系等,而向黨向上級機關進行斗爭,要挾上級機關及黨接受他們的要求與意見,向黨鬧獨立性,向黨宣告獨立。或者利用黨外的、甚至資產階級的、敵人的報紙雜志及各種會議來批評黨,向黨的上級機關及向某些同志和干部進行斗爭。很明顯的,這與另外一些人依仗黨的勢力,去強迫、命令、壓迫黨外的群眾,去向黨外人士進行敲詐勒索,是一樣嚴重的錯誤。這些人是站在黨外來向黨斗爭,因此他們雖尚掛著共產黨員的名,卻已經完全離開黨的立場,成為黨的敵對者。

第五,我們黨內的許多問題都是在會議上解決,或經過會議解決,這是好的。但各個組織中,有許多會議是沒有經過準備和預先調查研究的工作的,常常在會議上發生許多不同的意見與爭論,而一切會議又必由最負責的參加者來做結論,一切會議的結論又等于決議,在這里也常發生許多毛玻我看見有些會議上的爭論,最后逼到指導員或支部書記或其他負責同志來做結論。但這個負責同志自己是完全無把握的,問題是完全沒有弄清的,然而事情是逼來了,非做結論不可,否則不能做負責同志。這個負責同志只得來做結論,有的則表現非常狼狽,汗流浹背,粗率地把結論做下來,而這個結論也即等于決議,事情就照這個結論決定下來,這當然是要發生許多錯誤的。有些同志,當著他們對問題還沒有把握決定的時候,他們不肯說明自己還沒有把握,要求有一個考慮與研究的時間,或向上級請示的時間,而要顧全面子,保持地位,硬說自己是已有把握的,隨便決定下來,結果常常是不正確的。這種情形,也應該糾正。

我們一切同志對一切的問題,應該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要“強不知以為知”。黨內的問題,不是依靠蠻橫所能解決的。一切會議應該有結論,但不能決定的事情,或尚有疑問、尚未弄清的問題,就不應隨便決定。決定的事情一定要是自己相信的,如果自己還無把握相信的事情,可以保留下來再加以研究或請示。會議的結論,不一定要參加會議最負責的同志來做,誰報告,在討論之后,即由誰做結論。但這個同志的結論不一定等于決議,會議的決定可以和這個同志的結論不一樣。

以上這些,就是機械的過火的黨內斗爭的一些重要表現。

我在以上所說的,當然是一些最壞的典型,不能說我們過去的和現在的黨內斗爭普遍都是如此的。但這種黨內斗爭的方式確實是存在的,而且曾經在一個時期是占著統治地位的,成為主要的黨內斗爭方式。

這種不正確不恰當的黨內斗爭,曾經在黨內造成了什么結果呢?是曾經在黨內造成了以下一些惡果的:第一,助長了黨內的家長制。個別的領導者及領導機關,在這種黨內斗爭方式之下,壓迫著許多黨員不敢說話,不敢批評,在黨內形成個人或少數人的獨斷。

第二,另一方面,又助長了黨內極端民主的傾向及自由主義的發展。許多黨員平時不敢說話,不敢批評,表現黨內一種形式上的和平與統一。但是一到矛盾無法繼續隱蔽下去的時候,一到情況嚴重與錯誤暴露出來以后,即又亂批評亂斗爭一場,形成黨內的對立和組織上的分裂,很難收拾。這也就是黨內家長制的反面表現。

第三,影響黨內民主集中制的生活不能正確的建立,黨內民主生活不經常、不正規或極端的缺乏。

第四,阻礙黨員同志們積極性、自動性及創造性的發揚,削弱黨員對黨對工作的負責精神,影響同志們不敢積極負責,不敢放手工作,放手創造,不細心去考慮研究問題與情況,養成他們照辦公事、人云亦云的作風。

第五,助長黨內宗派主義的發展,無原則派別斗爭的發展,造成黨內害怕批評與斗爭的心理,養成某些同志“獨善其身”的保守心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

第六,給托派奸細反革命分子以破壞黨的更多機會,給反革命進攻我黨以更多的口實。托派奸細分子特別利用黨內的矛盾,不正確的黨內斗爭,來進行破壞黨的活動,來爭取那些受打擊的對黨不滿的分子。而反革命則利用黨內反機會主義的斗爭來進行宣傳煽動,影響黨外的同情者及黨內不穩定的成分來進行挑撥離間,破壞黨內的團結與統一。

上述這些惡果,在黨內是曾經造成過的,并且還有一部分遺留到現在尚未把它們消除。

這種機械的過火的黨內斗爭方式,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曾經造成黨內生活不正常的現象,給黨的損失很大。

現在我黨高級領導機關中雖是已經糾正過來了,在全黨現在也不是一種統治的斗爭方式,但在某些中下級組織中,在某些個別組織中,這種斗爭方式則至今還未完全糾正,還相當普遍地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繼續著。因此,這些組織中的生活仍然是不正常的。我們必須嚴格指出這種偏向,以便在我們的一切組織中徹底肅清它。以便我們的同志不再重復這種錯誤,以便正確地切實地開展黨內的思想斗爭,推動我們的黨前進。

四 關于黨內的無原則斗爭

同志們!我現在來講黨內斗爭中另一種偏向——黨內無原則的斗爭。這種現象在中國黨內是特別普遍與嚴重存在的。在外國黨內雖然也有一種所謂“閑談運動”,但我想還沒有中國黨內這樣嚴重吧。所以我們對這種現象,必須使同志們認識清楚,并采取必要的辦法來對付,否則對黨內的團結和工作上的妨礙是太大了。

什么是黨內的無原則糾紛與無原則斗爭呢?我認為黨內的以下幾種糾紛和斗爭是屬于無原則的,即是離開我們黨與無產階級的革命利益之共同立場和原則的。

第一,有些同志不是站在黨的立場上、整個黨的利益上來提出問題,來和其他同志進行斗爭,而是站在個人利益或派別利益的立場上提出問題,來和黨內其他同志進行斗爭。就是說,他們在進行黨內斗爭中的立場是不正確的。

因此,他們對于問題的觀點、處理方針和辦法,也是不正確的。一切事情的處理,只要對他們個人或少數人有利,他們就贊成、就主張,如果對他們個人或少數人不利,他們就反對、就不贊成。至于是否對黨對革命有利,他們是不管的,或擺在次要的服從的地位。因此,這種人主張什么或反對什么,都是沒有原則的,離開黨與革命的原則的。

或者說,他們的原則不是黨的原則與革命的原則,只是他們個人利益的原則。如果每個人都是以自己個人利益為原則的話,那末,各個人的利益和原則必然矛盾,必然相互斗爭。

比如在你們中間就有人為了ぬ子的問題、馬匹的問題、吃飯穿衣及生病打針的問題、沒有提升自己職位的問題等,曾經發生一些爭論和斗爭,就是屬于這種個人的無原則的問題。同志們不是從原則上提出ぬ子、馬匹、吃飯、穿衣及打針應該怎樣支配才對黨對大家有利,要黨及學校采取;而是怎樣提出問題,為什么不給我ぬ子、馬匹?為什么不給我打針?為什么不提升我的職位?為什么不給我好的飯吃?好的衣穿?一切以“我”個人為中心,從“我”個人的立場出發,在黨內造成糾紛,進行斗爭。那末只要給他個人滿足了,即使支配得再不合理一點,他也可以不管的。

這就是一種無原則的斗爭。

又比如同志們反對浪費吧,有些同志是站在黨的利益和黨的立場上來反對浪費的,因此他們提出各種違反節約原則的浪費現象來加以批評,并提出節約的意見要黨采齲這是很對的。但另外有些同志就不是站在黨的利益和站在黨的立場上來反對浪費,因此他們就這樣提出問題:某人浪費了多少,某人某人又吃了什么,穿了什么,用了什么……,為什么我就不能這樣吃,這樣穿,這樣用呢?難道我的資格不老嗎?對黨無功嗎?因此他在反對浪費的口號之下,起來斗爭了。原因就是別人浪費了,而他自己還沒有浪費到。這也是一種無原則的斗爭。

比如在皖東,曾經規定在政府機關工作的人員有少量的薪水,于是就有一些同志要求到政府機關去工作,目的就是想自己也要得到這一點薪水。不允許他們去的時候,他們就在反對政府機關人員有薪水的口號之下起來斗爭了。

他們并不是在原則上提出應如何規定政府機關人員的生活,來加以商討。這也是一種無原則的斗爭。

第二,有些同志不是為了把黨的事情弄好,甚至是為了把黨的事情弄壞,或其他目的,來在黨內鬧糾紛,進行斗爭。目的是不正確的。這也是一種無原則的斗爭。比如有些同志為了個人出風頭,為了個人地位及個人面子,甚至為了報復別人以泄恨,在黨內鬧糾紛,和其他同志斗爭,以搗亂其他同志的工作和計劃,破壞黨內的秩序與團結,而不顧及當時的情況與條件等,就是屬于這種無原則斗爭的。

第三,有些同志不是從原則上提出問題要黨采納,或要黨放棄,而只是憑自己的感情與喜怒來提出問題和進行斗爭,為了一時的痛快,為了發脾氣抒感慨而罵人和泄憤,這也是一種無原則斗爭。另外有些同志由于他們的經驗與理論水平低,不能從原則上提出問題來爭論,而只是在一些個別的零碎的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上,不涉及原則的當前政策問題上,來和其他的同志作絕不妥協的爭論,但并未涉及到一般的原則問題,因此這也是一種不應堅持的無原則斗爭。比如,有些同志對于某一次的戰斗,某一次的行動,某一個斗爭形式,某一個組織方式等發生相互對立的意見,而不涉及到一般的戰術原則與戰略計劃及一般的行動方針與一般的斗爭形式組織形式等,各持己見,不停止地爭論下去。他們的問題提得不正確,因此常不能有正確的結論,或是無論怎樣都可以的,因此就常成為一種無結論的清談。

第四,是不擇手段,不依照正當的組織手續來進行黨內斗爭。在黨內無原則地拉攏或打擊同志;在同志間進行挑撥離間、陰謀詭計及陷害同志等;或者當面不說,背后亂說,對黨不負責任地亂批評亂廣播及造謠、撒謊、誣蔑同志等。

以上這些,都是無原則斗爭。此外,還有一些同志,在原則斗爭中夾雜無原則斗爭的若干成分,或者在原則斗爭的大旗掩護下進行著無原則的斗爭。另有些同志特別著重地注意某人與某人爭吵,某人與某人的關系不正常等,而不注意他們爭論的實質。

黨內這一切的無原則斗爭,都是不好的,對黨有害無益的。

同志們又問,什么是原則?什么是不涉及原則問題的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什么是當前政策問題?以及為什么在這些問題上不應堅持已見,而應與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作必要妥協?同志們!這些問題確是應該弄清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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