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

19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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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国民党联络参谋郭仲容,告以中共中央决定派林伯渠赴重庆谈判,行期在三月十二日以后,郭仲容可以随行。次日,毛泽东将会见郭仲容的情况写信告诉林伯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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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朱德复电邓小平、滕代远、杨立三:“杨得志部既到太行,休息数日后,即率部及新兵经晋西北来边区,赶上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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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讨论七大的准备工作和党的历史问题等。关于七大的准备工作,决定由毛泽东作政治报告,朱德作军事报告,刘少奇作组织问题(包括党章)报告。关于党的历史问题,决定:(一)陈绍禹、秦邦宪的错误应视为党内问题。(二)临时中央与五中全会因有国际承认,应承认是合法的,但必须指出合法手续不完备。(三)学习路线时,对于历史上的思想问题要弄清楚,对结论必须力求宽大,目前是应该强调团结,以便团结一切同志共同工作。(四)在学习路线时,须指出六大基本方针是正确的,六大是起了进步作用的。(五)对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时期,也不采取一切否定的态度,凡做得对的,也应承认它。关于宪政问题,会议决定在延安举行宪政问题座谈会,中央对各根据地发一关于宪政运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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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审干坦白运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同康生复电邓小平、滕代远,指出:“你们的审查干部工作,已进入坦白运动,并收到一些成绩,这是很好的。为使今后工作更能顺利正确进行,必须认识反好斗争是一种隐蔽的尖锐的斗争。因为敌人是隐蔽的,所以在未发现特务之前,党内一般的倾向,是麻木不仁,熟视无睹。又因为斗争是尖锐的,所以在已发现特务之后,特别是进入坦白运动之时,党内倾向就容易转入‘特务如麻’、‘草木皆兵’。这种先右后‘左’,常常是反奸偏向的一般规律,而且从右到‘左’,时间可能是很快的。”“在没有开展反奸斗争的地方,应纠正右的倾向,在已开始发动群众反奸斗争的地方,应防止‘左’的偏向”。电报还指出:特别是在进入坦白运动的地方,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要灵活地运用坦白运动,不要机械地搬运延安各机关的经验。”(二)“要正确地估计敌人的力量。”“不要把一切从敌区及国民党区来的学生、知识分子、军人、文化人、技术工作人员等等,一切犯过错误的半条心的人,一切坦白分子及逮捕了的犯人,都看成是特务分子;不可将一切敌后或大后方党的组织或左倾革命团体,都看成是红旗政策的特务组织。”(三)“在坦白运动中,要不断教育干部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搜集真凭实据,不要轻信口供,使所有干部懂得没有调查研究,没有真凭实据,要判别一个人的是非轻重是很困难的”。(四)“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不超过可疑分子的百分之五)的原则,不要在坦白大会上把不坦白的人就实行逮捕。在已经发动坦白运动的地方,要在干部和群众中深刻地广泛地进行反对逼供信的教育,详细地讨论中央的各种指示,使他们懂得逼供信的绝大危险,绝大害处,不仅可以冤枉同志,而且必然会中特务的诬害阴谋。”“因此你们要不倦地进行教育,订出一定的条例,宣布一定的纪律,而且要随时进行检查工作,时时地反对逼供信的错误。”“以上几点,我们不是说你们已经犯了这些偏向,而是根据各地经验告诉你们,提起你们注意。”这一电报还发给华中局、山东分局和晋察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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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起草关于宪政问题给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并转各区党委的指示,指出:“(一)在国际国内形势逼迫及舆论要求下,国民党不得不于十一中全会允许于抗战结束一年后实行宪政,并允许各地在其种种限制下讨论宪政问题,虽其目的在于欺骗人民,借以拖延时日,稳固国民党的统治,但是只要允许人民讨论,就有可能逐渐冲破国民党的限制,使民主运动推进一步。(二)中央决定我党参加此种宪政运动,以期吸引一切可能的民主分子于自己周围,达到战胜日寇与建立民主国家之目的。(三)除我党代表已参加重庆方面国民党召集的宪政协进会会议外,延安亦已举行宪政座谈会。各根据地亦可于适当时机举行有多数党外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借以团结这些党外人士于真正民主主义的目标之下。并向党内干部说明党对宪政运动的政策,防止过左过右的偏向,检查‘三三制’执行情形,力求巩固与非党人士的民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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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关于路线学习、工作作风和时局问题的长篇讲话。关于路线学习问题,讲话指出:(一)党内党外问题。在去年党的路线学习中,有部分同志对王明、博古同志怀疑是党外问题,现在确定是党内问题。(二)合法与非法问题。过去有同志认为临时中央和五中全会是非法的。现在看到洛甫反省笔记中说到临时中央共产国际来电批准过,在当时上海严重情况下有上海国际代表机关批准,五中全会也经过共产国际批准,根据这一点是合法的,但选举手续不完备。确定了上述决定后,就好检讨四中全会是否是政治路线的错误。四中全会经过共产国际与中央的承认,这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政治内容是不好的。(三)思想弄清与结论宽大问题。我们自整风以来就是治病救人的,在清查党内历史中有人怀疑好像不是治病救人的方针,现在我们的方针,还是在思想上要清算彻底,组织结论要慎重和适当。过去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除反张国焘斗争外,有两次大的斗争,即反陈独秀与反李立三的斗争,那时在思想上没有很彻底的讨论,但结论作得严重,因此未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前车之覆并没有成为后车之鉴。这一次我们要在思想上弄清楚。过去未做过认真研究理论和研究历史的工作,对犯错误者只是惩罚。没有认清立三路线的错误不是个人问题,而是代表了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小资产阶级的革命急性病是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社会的必然性,不是个人的偶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中国社会最基本特点是小资产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社会,党对这个问题要慎重处理。我们要强调产生错误的社会原因,不要强调个人问题,因此我们的组织结论可以宽大些。这个方针现在就要宣传解释,使同志们了解实行这个方针的必要。思想要弄清,结论要宽大,对党才有利。对抗战时期也许不在七大作结论。七大只作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段历史的结论,这个结论应取得经验教训,要照顾以后,不重视惩办,只作政治结论,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四)不要反对一切。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这一段历史,也不要一切否认。当时我与博古在一起工作,有共同点,都要打蒋介石,分歧点就是如何打蒋介石,就是策略上的分歧。在土地问题上,六大决议是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争论是在没收土地后博古等主张富农分坏田、地主不分田,我是不同意的。如果把过去一切都否认就是一种偏向,我们要分析,不要笼统地一概否定。我在写《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时,也说到要保留好的东西,这才是实事求是。(五)对六大的估计。在讨论中有少数同志企图否认六大,有人说六大基本上是错误的。我认为六大基本上是正确的,六大指出革命性质,提出十大政纲,指出形势是两个高潮之间,反对速胜论,提出要争取群众,六大的基本精神是有群众观点的。(六)党内的宗派是否还有?我认为经过几次分化是没有了。经过遵义会议的分化、抗战初期的分化,又经过这次的分化,现在是没有这个宗派了。去掉这个包袱才合乎事实,利于全党的团结。现在比较严重的是山头主义,这种东西相当妨碍我们的合作,在党政军民关系上表现还严重。(毛泽东关于路线学习讲的这六条方针性的意见,得到政治局会议的赞同和批准,成为政治局的结论。)关于工作作风问题,讲话指出:经过整顿三风、审查干部和路线学习,最近有些领导同志的工作作风有进步。但从全党来说这个作风问题还很严重,在某些环节中还有相当多的人存在这个问题,主要问题是脱离群众和不用脑子想问题。作风不改变,不仅个人无成就,大则会使革命丧失前途。关于时局和方针问题,讲话指出:我们的方针是使国民党既不能投降又不能打内战。我们是不愿打内战的。去年下半年给国民党的政治攻势,逼出了国民党十一中全会声明对共产党问题要政治解决。现在我们还是处在困难的地位,例如经济困难、党内整风和反特斗争没有弄好,我们要有一年的和平环境才能完成上述工作。我们的七大也要抓住三民主义和四项诺言,强调避免内战,集中力量抗日,强调战后和平。

同日

同康生、彭真复电黎玉、萧华〔1〕并告中共中央北方局,指出:“鉴于过去湖西锄奸错误的影响,至今在党内党外尚未完全消灭,因此山东分局对审干及反特工作,必须十分细心,正确掌握中央审查干部的九条方针,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坚决反对逼、供、信路线,有准备有步骤地慎重进行,今年不要普遍举行”。“再则审干反特,你们二人均须亲自参加,取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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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受毛泽东、朱德及中共中央的委托,致电董必武转外国记者团,热烈欢迎他们来延安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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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电饶漱石并转中共中央华中局、新四军军分委各同志,肯定陈毅在内战时期与抗战时期都是有功劳的,未犯路线错误。电文如下:“陈毅同志抵延,知悉华中工作发展情况,甚以为慰。关于陈、饶二同志间的争论问题,仅属于工作关系性质,在陈动身前两同志已当面谈清,现已不成问题。中央完全相信,在陈、饶二同志及华中局、军分委各同志的领导下必能协和一致,执行中央路线,争取战争胜利。关于内战时期在闽西区域的争论,属于若干个别问题的性质,并非总路线的争论,而且早已正确地解决了。关于抗战时期皖南、苏南的工作,陈毅同志是执行中央路线的,不能与项英同志一概而论。无论是内战时期与抗战时期,陈毅同志都是有功劳的,未犯路线错误的。如有同志对以上两点不明了时,请漱石同志加以解释。”

1〕黎玉,当时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兼山东军区副政治委员。萧华,当时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兼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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