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

1949(02)

115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东北局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各前委电,指出:“我方提出之八个和平条件是针对蒋方五个条件①的。蒋方有宪法、法统、军队三条,我方亦有此三条。蒋提保持国家独立,我提废除卖国条约。蒋提保持自由生活方式及维持最低生活为一条,我则分提没收官僚资本、改革土地制度两条。此外,我方的第一条(惩办战犯)及第八条(政协、联府、接收)是严正战争责任与不承认南京政权继续存在。双方的条件都是对方不能接受的,战争必须打到底。故与新年献词毫无矛盾,而给人民解放军及国民党区域被压迫人民一个打击国民党的武器,揭露国民党所提和平建议的虚伪性及反动性,望向党内干部及民主人士妥为解释。”同日

起草平津前线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致傅作义公函,敦促傅作义尽快接受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条件。公函指出:“贵将军身为战争罪犯,如果尚欲获得人民谅解,减轻由战犯身份所应得之罪责,即应在此最后时机,遵照本军指示,以求自赎。办法如下:(一)自动放下武器,并保证不破坏文化古迹,不杀戮革命人民,不破坏公私财产、武器弹药及公文案卷。如贵将军及贵属能够做到这些,则本军保证贵部官兵生命、财产之安全。对于贵将军的战犯罪责,亦有理由向人民说明情况,取得人民谅解,予以减轻或赦免。(二)如果贵将军及贵属不愿意自动放下武器,而愿意离城改编,则本军为保全北平不受破坏起见,也可以允许这样做。本军可以允许贵军离开北平,开入指定地点,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为人民解放军。上述两项办法,任凭贵将军及贵属自由选择。本军并愿再一次给予贵将军及贵属以考虑及准备之充分时间。此项时间,规定由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上午一时起,至一月二十日下午十二时止。如果贵将军及贵属竟敢悍然不顾本军的提议,欲以此文化古城及二百万市民财产为牺牲,坚决抵抗到底,则本军为挽救此古城免受贵将军及贵属毁灭起见,将实行攻城。”

①蒋方五个条件,指蒋介石在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新年文告》中提出的关于和平谈判的五个条件:“无害于国家的独立完整”;“有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神圣的宪法不由我而违反,民主宪政不因此而破坏,中华民国的国体能够确保,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致中断”;“军队有确实的保障”;“人民能够维持其自由生活方式与目前最低生活水准”。

同日

十六时,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林彪、罗荣桓、聂荣臻电,指出:“邓宝珊可留他多住一天,将一个正式文件①交他带回给傅作义,此文件随本电发给你们,是准备于必要时公开发表的。”此电尚未发出,二十时又续写以下内容:“上电及致傅通牒写好后,接到转来傅致邓、周②各电及攻克天津电,证明傅作义业已动摇,但还有许多反动观点及妄想。例如傅作义十四日还在指挥陈长捷夺回突破口,施用炸药抵抗,而在十五日十五时致邓宝珊电内又谓在此时期再有一人一物之伤亡损坏,为国家为人民均所不应。不说他自己下令停战,而说要我方停战。北平城内成立联合机构一点,似乎仍有和我方分享政权之意。因此仍须将致傅通牒交与傅方代表。你们并应对邓、周表示,在傅方没有事实表现以前,我方对傅氏答应的话仍取怀疑态度。”同日

中共中央军委发出指示:根据战争的发展,去年十一月一日规定各野战军冠以军区地名已不适合,决定: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随后,各野战军根据中央军委的决定于二、三月间相继更改了番号。华北军区三个兵团改称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兵团,仍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

①指毛泽东为林彪、罗荣桓起草的致傅作义公函,又称致傅通牒。

②邓、周,指邓宝珊、周北峰。

116

寅时,关于同傅作义代表谈判和平解放北平问题,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林彪、罗荣桓、聂荣臻并告彭真、叶剑英电:“对于傅作义所提我军数日内暂缓入城及由傅我双方组织联合委员会,临时接管市政,然后过渡到完全由我接管,你们不要正面拒绝。我军事实上不能在数日内入城。敌军开出城外时,我军入城分布接管各处的若干天内,不但需要傅方协助维持秩序,而且必须责成傅方维持秩序。北平旧市政府及其下面各局、所,特别是警察、自来水、电话等机构,若干天内均可让其暂维现状,听候逐一接管。”十八时,就与傅作义代表谈判和平解放北平问题,再致电林、罗、聂,指出:“傅方要求军队出城,不要开得太远及各部驻地不要过于分散,这是惧怕缴械的表示。我们意见,第一步你们可以答应他们这样做,使他们放心出城。地点似可指定通县、香河、三河区域。第二步再照你们所拟办法将彼军分散插驻我军各纵之间,实行整编。第二步办法现在不要过早提出。”同时提出:“积极准备攻城。此次攻城,必须做出精密计划,力求避免破坏故宫、大学及其他著名而有重大价值的文化古迹。你们务必使各纵首长明了,并确守这一点。让敌人去占据这些文化机关,但是我们不要攻击它,我们将其他广大城区占领之后,对于占据这些文化机关的敌人再用谈判及瓦解的方法使其缴械。即使占领北平延长许多时间,也要耐心地这样做。为此,你们对于城区各部分要有精密的调查,要使每一部队的首长完全明了,哪些地方可以攻击,哪些地方不能攻击,绘图立说,人手一份,当做一项纪律去执行。”电报还要求将天津工业及文化机关受损失的情况查明电告。

117

复电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彭泽民,对他抵达沈阳表示欢迎。

同日

复斯大林一月十四日电①:“我决定暂时不来莫斯科。我们十分欢迎你们派一位政治局的同志来中国,地点似在石家庄为适宜。这里比较隐蔽,可以去到我们中央所在地,可以和我们中央书记处五个同志一起谈许多问题(目前主要是政协问题、联合政府问题、外交政策问题)。”“假如你们同意这样做,来的时间以本月底或下月初为适宜。”

①斯大林一月十四日致电毛泽东:“目前你留在中国是很必要的。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立即派遣一位政治局的负责的委员到你们那儿来”。

119

同周恩来致电在上海的宋庆龄:“中国革命胜利的形势已使反动派濒临死亡的末日,沪上环境如何,至所系念。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将在华北召开,中国人民革命历经艰辛,中山先生遗志迄今始告实现。至祈先生命驾北来,参加此一人民历史伟大的事业,并对于如何建设新中国予以指导。”

同日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稿,并在其中的“具体政策”部分加写了两项:(一)“外交关系。凡属被国民党政府所承认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及其所属的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在人民共和国和这些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前,我们一概不予承认,只把他们当作外国侨民待遇,但应予以切实保护。对于这些国家的武官,应与外交人员同样看待。但对美国武官,因其直接援助国民党打内战,则应派兵监视,不得给以自由。对于苏联及新民主国家的领使馆及其所属的外交机关和人员,因为他们的外交政策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外交政策在根本上不同的,故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亦应根本上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但因人民国家现在和他们尚和其他外国一样没有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故我们现在和他们的在华外交机关之间,亦只作非正式的外交来往,其所属武官同。”(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项,不允许任何外国及联合国干涉中国内政。因为中国是独立国家,中国境内之事,应由中国人民及人民的政府自己解决。如有外国人提到外国政府调解中国内战等事,应完全拒绝之。”

120

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林彪、罗荣桓电,指出:“根据莫文骅报告①看来,北平出城谈判之十个代表是傅作义布置准备和我们和平解决的一个步骤。此种代表出城谈判,对于我们争取北平人心向我,瓦解敌军内部及促使傅作义出城改编是有益的。如该代表等再来要求见你们或见叶②时,应妥为护送招待,并接见他们,但要警惕其可能的破坏行为。”同日

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林彪、罗荣桓电:“同意你们规定北平守军各部开至沿平汉、津浦两线之间及三河、香河地区驻扎。但我军应重新部署,对敌军驻地取包围控制态势。并须对我军各部首长下达通令,使他们明了策略意图。”同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共天津市委并告林彪、罗荣桓、聂荣臻及中共北平市委电,指出:“你们对待外国人的每一具体步骤,均应事先向中央提出意见,经中央批准才能行动。”同日

起草周恩来、李克农③复在香港的潘汉年电,

①林彪、罗荣桓一月十九日给中共中央军委转去的第四纵队政治委员莫文骅的报告说:我与北平出来谈判之代表见面,他们之中以何思源为首,谈话中表示要给傅作义一条路走,不要逼得太紧,双方代表谈判应和平解决,以免北平打坏了,并要求见叶参谋长。我已将总部指示向北平出来之十个代表提出,当时大家认为满意,干脆、很宽大,特别是傅部撤出城外听候改编及保障其本人、军官家属财产安全。谈话后已将代表全部送回北平。

②叶,指叶剑英。

③李克农,当时任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

请他以下列各点答复黄绍竑①:“(一)中共对时局的态度已见毛主席十四日声明,任何方面均可照此声明去做。(二)南京集团是主要内战罪魁。李、白②对内战亦负有责任,如欲减免内战罪责,必须对人民解放事业有具体而确实的贡献。如李宗仁尚欲取蒋而代,白崇禧尚欲获得美援反对我军,则将不能取得人民谅解,可以断定无好结果。(三)如白欲派代表与刘、邓③联络,可到郑州市政府接洽。”

同日

致电爱国华侨领袖、美国纽约安良工商总会总经理司徒美堂,邀请他回国参加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至盼先生摒挡公务早日回国,莅临解放区参加会议。如旅途尚需时日,亦祈将筹备意见先行电示,以利进行。”同日

致电爱国华侨领袖、南洋新加坡南侨总会主席陈嘉庚,邀请他回国参加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先生南侨硕望,人望所归,谨请命驾北上,参加会议。”

121

四时,关于傅作义部出城整编的部署问题,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林彪、罗荣桓电:“你们应即告苏静④转告傅、邓⑤:

①黄绍竑,当时是国民党中央委员,国民党政府监察院副院长、立法委员。

②李,指李宗仁。白,指白崇禧,当时任国民党军华中军政长官公署长官。

③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

④苏静,当时任东北野战军司令部作战处处长,人民解放军方面参加北平和平解放谈判的人员。

⑤傅、邓,指傅作义、邓宝珊。

(一)傅、邓既决心站在有利于人民事业方面,则我们便必须告诉他们对蒋介石死党提起警觉性,他将他自己的主力一○一军及骑四师首先开出城外,他是否有把握命令十三军、九十四军①等部亦能出城,对于这一点我们是怀疑的。如果蒋党不但不服从傅令反而将傅总部包围攻击,傅是否尚有足够兵力抵抗,以待我们之援助。蒋党暗害及蒋机轰炸亦须预为计及。(二)一○一军可以先出城,由我军接替广安门、右安门一带防务,然后令中央军各部依次出城,由我军依次接防。骑四师及其他傅部最后出城,似较稳当。(三)如傅确已一切部署妥当,则第一个军出城日期可照原议在二十二日;如傅尚未部署妥当(主要是中央军问题),则我方可以推迟几天时间。”

①第十三军、九十四军,均为驻北平的国民党军中央系部队。

同日

以中共发言人名义发表对南京行政院的决议的评论,对一月十九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决议提出的所谓政府“愿与中共双方立即先行无条件停战,并各指定代表进行和平商谈”的建议给予驳斥,指出这是完全置中共十四日声明于不顾,把和平之门从此关死了,如果要谈判,则只有取消这个毫无理由的决议。这个评论编入《毛泽东选集》时,题为《中共发言人评南京行政院的决议》。

同日

蒋介石以“因故不能视事”宣告“引退”,其“总统”职务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但蒋介石在奉化故里仍以国民党总裁身份秘密指挥部队。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权利归香港毛泽东诗词网所有 关于我们 站长统计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4 香港毛泽东诗词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