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選集

論黨(3)

為了貫徹我們黨和毛澤東同志的群眾路線,在黨章的總綱上和條文上都強調地指出了以下幾個群眾觀點,這幾個觀點,必須在每一個黨員的思想中牢固地建設起來。

第一,就是一切為了人民群眾的觀點,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的觀點。我們黨從最初起,就是為了服務于人民而建立的,我們一切黨員的一切犧牲、努力和斗爭,都是為了人民群眾的福利和解放,而不是為了別的。這就是我們共產黨人最大的光榮和最值得驕傲的地方。因此,凡是為了個人利益或小集團利益而損害人民利益的觀點,都是錯誤的。我們的一切黨員,以及參加我們隊伍中的一切人員,只要是忠于職務并多少著有成績的,也就都是為人民服務的,都是人民的勤務員,不管他們意識到了這一點與否,也不管他們擔負的是重要的領導職務,或是普通的戰斗員和炊事員、飼養員等職務,他們都是在不同的崗位上,直接或間接為人民服務的,因此,他們都是平等的、光榮的。我們要在一切黨員和一切人員中,提高自覺性,使我們一切黨員和一切人員都在高度自覺的基礎上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

第二,就是一切向人民群眾負責的觀點。我們為人民服務,就要對人民負責,就要在客觀上使人民因為我們的服務而獲得益處,獲得解放,就要力求不犯或少犯錯誤,免得害了人民,引起人民的損失。凡屬是我們提出的任務、政策與工作作風,都應該是正確的,這樣才于人民有利;如不正確,即要損害人民的利益,那就要誠懇地進行自我批評,迅速求得改正。就是說,我們要善于為人民服務,要服務得很好,而不要服務得很壞。因此,我們在人民面前,一切都不應采取輕率態度,而應采取嚴肅的負責的態度。

還必須了解,向人民負責與向自己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即是說,我們黨員接受黨的領導機關與領導人的命令去進行工作,他們在工作中是要對黨的領導和機關與領導人負責的,但如果把這種對領導機關負責與對人民負責分開來看,那是錯誤的。必須對人民群眾負責,才算是盡了最后與最大的責任。要理解黨的利益與人民的利益的一致性,凡對人民有利的事業,即是對黨有利的事業,每個黨員都必須盡力去作。凡對人民不利的事業,即是對黨不利的事業,每個黨員都必須反對,必須避免。人民的利益,即是黨的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黨再無自己的特殊利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最大利益,即是真理的最高標準,即是我們黨員一切行動的最高標準。每個黨員對人民負責.即是對黨負責,對人民不負責,即是對黨不負責。要理解對黨負責與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要使二者統一起來,不要使二者割裂開來,對立起來。如果發現自己領導機關與領導人所指示的任務、政策和工作作風有缺點、錯誤時,即應以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向領導機關與領導人建議改正,要弄清是非,不應馬虎敷衍。否則,就是對人民沒有負起責任,也就是對黨沒有負起責任。黨的紀律是必須遵守的,黨的統一是必須保持的,因為保持我們黨的統一與紀律,即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借口對人民負責而破壞黨的紀律與統一。但領導機關與領導人的任何缺點、錯誤,都必須糾正。每一個黨員都有責任,也有權利,去幫助領導機關與領導人糾正任何缺點與錯誤。因為任何缺點與錯誤,都是對人民不利的,因此也就對黨不利。我們黨員忠誠的自我批評精神,對自己及對領導機關的錯誤所采取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態度,以及遵守黨的紀律的精神,都是對人民負責的精神。

第三,就是相信群眾自己解放自己的觀點。毛澤東同志經常說:人民群眾是真正偉大的,群眾的創造力是無窮無盡的,我們只有依靠了人民群眾,才是不可戰勝的,只有人民群眾,才是歷史的真正創造者,真正的歷史是人民群眾的歷史。馬克思早就說過:勞動者是自己解放自己。

國際歌上說:不是皇帝,不是神仙,也不是英雄豪杰,全靠自己救自己。這就是說,人民群眾自己的解放,只有人民群眾自己起來斗爭,自己起來爭取,才能獲得,才能保持與鞏固;而不是任何群眾之外的人所能恩賜、所能給予的,也不是任何群眾之外的人能夠代替群眾去爭取的。所以恩賜的觀點,代替群眾斗爭的觀點,是錯誤的。

人民群眾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人民群眾的解放,必須由群眾的自覺與自愿,并且舉出自己的先鋒隊,在先鋒隊的指導下,自己組織起來,自己去斗爭,自己去爭取,然后群眾才能自覺地去獲得斗爭的果實,并保持與鞏固這種果實。人民群眾的敵人,只有人民群眾自己起來才能打倒,否則,人民的敵人是不能被打倒的。沒有人民群眾的真正自覺與真正發動,僅有先鋒隊的奮斗,人民的解放是不可能的,歷史是不會前進的,任何事業都是不能成功的。

甚至就是如減租減息、變工隊、合作社這樣有關人民直接利益的事,沒有群眾的自覺與自動,即使有什么人“恩賜”了減租減息,代替群眾把變工隊、合作社組織起來,群眾還是“明減暗不減”,變工隊、合作社也只能是形式的空洞的東西。

我們共產黨人的一切事業,都是人民群眾的事業。我們的一切綱領與政策,不論是怎樣正確,如果沒有廣大群眾的直接的擁護和堅持到底的斗爭,都是無法實現的,所以我們的一切,都依靠于、決定于人民群眾的自覺與自動,不依靠于群眾的自覺與自動,我們將一事無成,費力不討好。但只要我們依靠于群眾的自覺與自動,只要群眾有了真正的自覺與真正的發動,又有我們黨的正確領導,我們黨的一切偉大事業,都一定能獲得最后的勝利與成功。因此我們共產黨人——人民群眾的先鋒隊,不論去進行任何工作,當著群眾還沒有自覺時,我們的責任,就是用一切有效的適當的方法去啟發群眾的自覺,不論如何艱苦,需要如何長久的時間,這首先的第一步的工作,是必須作好的;因為只有作好了這第一步,才能進入第二步,即是當著群眾已經有了某種必要的自覺以后,我們的責任,就是去指導群眾的行動,指導群眾組織起來,斗爭起來;在群眾組織起來,斗爭起來以后,我們再從群眾的行動中去啟發群眾的再自覺。這樣,一步一步地引導群眾去為黨提出的人民群眾的基本口號而斗爭。我們共產黨人,以及一切任何群眾中的先進分子和偉大人物,在一切人民群眾事業中所起的全部作用,就只有這些。除開這些以外,不能再多一點。如果有人企圖在這里再多起一點作用,一切錯誤都可能由此產生。英雄主義、命令主義、包辦代替、恩賜觀點等,都可能產生。

共產黨人在人民群眾的解放事業中,應該到處是、也只能是人民群眾的引導者和向導,而不應該是、也不可能是代替人民群眾包打天下的“英雄好漢”。人民群眾在革命斗爭中迫切需要有遠見的堅強的引導者與向導,因為這樣的引導者和向導,是人民群眾爭取勝利的必要條件。但是人民群眾并不需要代替他們包打天下的“英雄好漢”,因為這種脫離群眾的“英雄好漢”不能完成任何人民群眾的解放事業。

第四,就是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我們要很好地為群眾服務,要去啟發群眾的自覺,要去指導群眾的行動,那我們共產黨人必須首先具備一定的條件,必須有預見,對于各種問題必須有預先的計算。就是說,必須是先覺者。

只有先覺者,才能覺后覺。我們同志除開完全忠實于人民解放事業,具有充分的熱情和犧牲精神之外,還必須有足夠的知識,還必須是十分有經驗和十分機警,才能很好地去啟發群眾自覺和指導群眾行動,才能很好地為人民服務。

為了要使我們有知識、有經驗和有預見,我們就必須學習。

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學習歷史,學習外國人民斗爭的經驗,可以增加我們的知識。向敵人學習,也可以增加知識。而最重要的,就是向人民群眾學習。因為群眾的知識,群眾的經驗是最豐富最實際的,群眾的創造能力是最偉大的,所以毛澤東同志常常教導我們,必須首先向群眾學習,然后教育群眾。只有我們同志虛心地向人民群眾學習,把群眾的知識和經驗集中起來,化為系統的更高的知識,才能夠具體地去啟發群眾的自覺,指導群眾的行動。

如果不向群眾學習,而自作聰明地從腦子中想出一套東西,或生硬地從歷史經驗與外國經驗中搬運一套東西,來啟發群眾與指導群眾,那是一定無用的。為了能夠不斷地向群眾學習,所以我們一刻也不要脫離群眾。如果我們從群眾中孤立起來,那我們的知識就要受到極大的限制,我們就決不能是聰明的,決不能是有知識有本事的,我們就決不能領導群眾。

“……平常的人有時竟比某些高級機關更接近真理。”

“……要領導我們的事業,只靠我們的經驗、領導者的經驗,是遠遠不夠的。要正確地領導,就必須以黨員群眾的經驗、工人階級的經驗、勞動群眾的經驗、所謂‘小人物’的經驗來充實領導者的經驗。”

為要做到這一步,只有在“領導者和群眾保持極密切的聯系,領導者和黨員群眾、和工人階級、和農民、和勞動知識分子保持極密切的聯系時,才能做到這一點。”

“同群眾聯系,鞏固這種聯系,下決心傾聽群眾的呼聲,——這就是布爾什維克領導力量強大及其不可戰勝的原因。”

這是斯大林告誡蘇聯共產黨人的話。這是一條普遍真理。

領導者與領導機關的職責,就是要實行正確的領導,就是要正確地了解情況,正確地抓住中心,提出任務,決定問題,正確地動員與組織群眾來實行自己的決定,正確地組織群眾來審查自己決定之實行的情形。而為要使這些事情都做得好,就必須向群眾學習,必須實行從群眾中來,又到群眾中去的路線。否則,任何一件領導工作都是做不好的。

這就是向群眾學習的觀點。

一切為了人民群眾的觀點,一切向人民群眾負責的觀點,相信群眾自己解放自己的觀點,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這一切,就是我們的群眾觀點,就是人民群眾的先進部隊對人民群眾的觀點。我們同志有了這些觀點,有了堅固的明確的這些群眾觀點,才能有明確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才能實行正確的領導。

有些同志只把工會、農會等群眾團體的工作,看成是群眾工作,但不把其他工作也看成是群眾工作,這是錯誤的。我們黨的及我們黨所領導的各種工作、各種事業,都是人民群眾的事業,并都是(無一項不是)經過人民群眾去進行的工作,都應該有群眾觀點、走群眾路線去進行。一切工作都要走群眾路線,都要有群眾觀點。

我們黨內的工作,也是群眾工作,也要走群眾路線。

因為黨的本身,就是人民群眾的一部分,黨又只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

我們在軍隊中的工作,也是群眾工作,也要走群眾路線。因為軍隊本身,也是人民群眾的一部分,軍隊又只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

自然,各種工作,各有其特殊的工作方式,不可混同,如工會、農會的工作方式,和黨的、軍隊的工作方式,應該有所區別。但各種工作,都是群眾工作。

自然,人民群眾不是劃一的,各種工作是復雜的。我們同志應從各種工作的崗位上,直接地去為部分的、具體的人民服務(如為一個工廠的工人、一個農村的農民、一個機關的職員、一個部隊的士兵服務,以至只為幾個人服務等),而匯合于為全中國人民服務的一個共同目標上。

因此,我們同志必須正確理解部分與全體的關系,直接進行部分工作與為部分人民服務,間接推進與加強整個革命工作與為全體人民服務。我們同志必須同時具有部分觀點與全局觀點,只照顧部分不照顧全體,是不對的,只照顧全體不照顧部分,也是不對的。應使部分與全體統一起來。

在人民群眾部分的暫時的利益與全體的長遠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應使部分的暫時的利益服從全體的長遠的利益。這就是說,小道理應該服從大道理,小原則應該服從大原則。

這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然而,只有當我們同志善于思想,善于在一切具體情況下,正確地區別與配合人民群眾的部分利益與根本利益時,才能有徹底的群眾路線。否則,就可能自覺與不自覺地只站在部分人民的暫時的利益上,反對多數人民的長遠的利益,而從多數人民的長遠的利益上脫離人民群眾。

在一切群眾中,通常總有比較積極的部分及中間狀態與落后狀態的部分,在最初時期,積極分子總是比較占少數,中間與落后狀態的人總是組成為廣大的群眾,按照群眾路線,必須照顧多數,即是必須照顧中間狀態與落后狀態的群眾,否則先進部分就會孤立起來,什么事情也辦不好。我們在群眾中提出的行動口號以及斗爭形式、組織形式等,都必須是中間狀態與落后狀態的群眾能夠接受的,所謂啟發群眾的自覺與自動,主要地就是要去注意啟發那些中間與落后狀態的群眾的自覺與自動。只有中間狀態與落后狀態的群眾有了覺悟,有了熱情,起來行動的時候,才能有群眾運動。我們必須特別注意教育、團結與組織積極分子,使積極分子成為群眾中的領導核心。但是我們絕對不是為了組織積極分子而去組織積極分子的,絕對不能使積極分子從中間與落后狀態的群眾中孤立起來,而是為了要經過積極分子去吸引與推動中間狀態與落后狀態的群眾,即是為了最廣大的群眾而去組織群眾中的積極分子。

如果中間與落后狀態的群眾還未自覺,我們就要善于去啟發他們,并要善于等待他們;如果我們不愿意等待,而冒冒失失地率領少數積極分子前進,我們就會脫離群眾,我們就要失敗。

中國的農民占全人口百分之八十,就全國范圍來說,所謂照顧人民群眾的多數,主要地就是照顧農民。我們的群眾觀點與農村觀點,是密切聯系著的。中國的工人階級在目前情況下,如果看不見中國的農民,如果不著眼于中國農村的解放,是一定不能完成自己的任務的。中國農民群眾的文化水平很低,其他群眾的文化水平(除知識分子外 )也很低,因此,在我們的工作中采取一般號召與個別指導相結合的方法,采取突破—點,推動全局的方法,就更有必要。指導文化水平很低的群眾,僅用一般號召,是決定地不能成功的。因為群眾,特別是農民群眾,總是從親自看到的、親自體驗到的事情上去理解問題,而不是從我們一般的宣傳和口號上去理解問題的。我們必須在工作中突破一點,做出模范,讓群眾親自看到、體驗到,給群眾以典型示范,才能鼓勵群眾特別是給中間狀態與落后狀態的群眾以理解問題的可能與方便,給他們以信心和勇氣,在我們黨的口號之下行動起來,成為群眾的熱潮。近來各地部隊工作英雄、勞動英雄與模范工作者之所以發生很大的作用,成為群眾中最好的宣傳者與組織者,就是因為他們是以群眾所熟悉的具體的人物、范例和經驗,使群眾理解了問題,提高了群眾的自覺與自信。中國革命根據地的革命建設事業對于全國人民的教育啟發作用,對于提高全國人民的自覺與自信,也是這樣。至于領導方面在突破一點的過程中取得具體經驗,以加強自己的一般號召,也是這個道理。因為對于群眾,如果沒有群眾所熟悉的具體經驗來做一般號召的內容,群眾是很難理解的。

我們要照顧全體,照顧多數,不要關門主義與宗派主義。我們要密切聯系群眾,不要官僚主義與軍閥主義。

我們要領導群眾前進,但是不要命令主義。我們要密切聯系群眾,但是不要尾巴主義。我們要從群眾原來的水準出發,去提高群眾的覺悟,率領群眾前進。我們要在自己的工作中,把最高的原則性和與群眾最大限度的聯系相配合。這就是我們的群眾路線。這當然是不容易做到的,但只有如此,才夠得上一個好的馬克思主義者,才配稱為一個好的共產黨員。

關于總綱的解釋,就是這樣。

三 關于黨員

黨章規定:年滿十八歲者,方得被接收為黨員。因為一個人一般地要到十八歲以后,才可能有自己的比較確定的政治上的判斷力。

在修改黨章以前,已經接收入黨的十八歲以下的黨員,仍應保留有效。

如有在政治上發育得甚早的青年,即是說,未滿十八歲的青年已經具備了入黨的條件,并且認為如果不接收入黨就有所損失,那末,特殊地接收其為候補黨員,是可以的。但必須在滿十八歲以后,方能轉為正式黨員。

接收入黨,除年齡的規定外,還依據被接收入黨者的社會地位在黨章上規定分為四類。這種分別,在中國今天的社會情況下是必要的。

第一類,是工人、苦力、雇農、貧農、城市貧民、革命士兵入黨,其介紹人與候補期的規定均較寬。就是說,對無產者與半無產者入黨,沒有特殊的限制。對于從幼就在我們革命隊伍中生長的人,也應歸入這一類。

所謂城市貧民,是指的破產了的手工業者、小販、到城市找職業而不得的農民、依靠不定勞動維持生活的苦力等。

第二類,是接收小資產階級出身的革命者入黨,則須比較有經驗的黨員來作介紹人,并須有一年的候補期。因為從這個階層出身的人們的思想,常常是比較復雜,對于我們黨的紀律及參加嚴重革命斗爭的顧慮,也比較多,因此,須有較長的候補期,并須比較有經驗的人來作介紹。

在這第二類中黨章上所指的職員,是不包括舊政權中的高級官吏在內的。

由于中國革命還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勝利,由于我黨在中國大部分地區還處在地下狀態,那里有大批的革命者要求加入我黨而找不到門徑,因此,黨章規定在革命新發展地區,接收第一、第二類人入黨,可以臨時將介紹人的資格及新黨員候補期限放寬。不過這種臨時辦法,須由省委或邊區黨委規定。

第三類,就是社會上中層與高層剝削階級中出身的革命者,他們的思想更加復雜,對于我們黨的綱領和紀律,是更難接受的,所以他們要求入黨時,黨章規定必須找有經驗的黨員介紹,經過比較高級的黨委批準,并須有二年的候補期。

第四類,就是曾經有過其他的政治信仰,并曾經加入過其他政黨或政治團體的人,他們中有些人要求入黨,黨章規定需要更有經驗的黨員介紹,經過更高級的黨委審查、批準之后,才能入黨。不過其中又有其他政黨的普通黨員、比較負責的人員和重要負責人員的區別。至于還有一些曾被國民黨強迫入黨或集體入黨的人,在加入該黨時,既是違反或沒有自己的志愿,在加入該黨后,又未參加該黨的政治活動,那末,這種人只要有了這些證明,在接收加入我黨時,就應按照他們不同的社會地位履行手續,而不當作有黨派關系者待遇。

一切其他政黨的黨員,一般地只有當其脫離其他政黨以后,才能接收加入本黨。

凡為某種社會團體(如工會、農會、文化團體等)的成員,并未參加其他政黨政派者,即按其社會地位的不同接收入黨。

凡曾加入我黨,后來退出,要求再入黨者,照第四類人履行手續入黨。因為這種人經過政治上的動搖,須有經驗的黨員來作介紹,并須有比較高級黨委的審查。但其候補期一般可以縮短。

凡曾被迫失去我黨的關系,請求恢復黨籍者,在經過省委或邊區黨委以上之黨委審查確實后,即恢復黨籍,無須重新履行入黨手續。

黨章規定:凡新黨員入黨,均須個別履行入黨手續,即須有本人的請求并在入黨志愿書上簽字,有介紹人的負責介紹書,經過支部大會的討論與決定及一定上級黨委的批準。成批地集體地入黨,是不能認為有效的。至于新黨員入黨的儀式,如有需要,各地可采取不同的方式。

在黨章上,規定了介紹人及決定和批準新黨員入黨之黨委的工作和應負的責任。這種規定,是很重要的,各級黨委必須注意執行;因有某些黨委過去關于接收黨員的工作,是做得不甚好的。

在抗戰之后,我們黨有了很大的發展,共接收了一百多萬黨員,建立了近千個縣委、幾萬個支部,因而組織與領導了解放區九千五百萬人民進行了英勇的抗戰,并領導了淪陷區與國民黨統治區人民的革命斗爭。這是很大的成績。但是有些黨委在發展黨員與鞏固黨的組織的工作中,也有過一些缺點和錯誤。

有些黨委,特別是比較高級的省委、邊區黨委、地委和縣委,對于接收黨員,缺少負責的領導,缺少具體的工作和具體的指導,缺少經驗的總結。他們把發展黨員這樣一件對于黨的建設起著基本作用的嚴肅的工作,只是委托給支部和區委去辦理,或者只規定要發展黨員的數目字給區委和支部去限期完成,因而就使發展黨員的工作形成自流的沒有領導的現象。甚至委托—些沒有經過審查的、在政治上不可靠的、在品質上不好的、對于黨的建設毫無經驗的人,去主持發展黨員和建立下層黨的組織的工作,因而大大損害了黨的組織的純潔性與嚴肅性。在這種情況下,不獨是各種不可靠的和品質上很壞的人可以因此而得混入我黨,甚至還出現了一些成份不好的支部。很明顯,在我們的支部中發生這種現象,是由于黨的上級組織對于黨務工作缺乏領導的結果。為了根絕這類現象,并使這類現象以后再不發生,為了建設工人階級的先進的黨,各級黨委,尤其是高級黨委,必須把接收黨員的工作,提到應有的重要地位上來,必須總結過去的經驗,使接收黨員的工作走上完全正確的道路。

在農村中,應該接收什么樣的人入黨呢?應該接收在對敵斗爭中,在減租減息斗爭中,在生產運動中,在其他各種革命斗爭中,表現了積極性的、思想純正的分子入黨。

如果當地的上述各種運動還沒有發展,因而也沒有上述各種積極分子出現時,那末,在這里除開接收個別覺悟分子入黨外,就不要大量的發展黨員。只有在各種運動已經開展,并有了大量積極分子之后,經過相當時期的宣傳和考察之后,才能從這些積極分子中比較更多地接收黨員。在農村中,各種運動的發展,是極不平衡的,積極分子的產生與成長也極不一致,因此,發展黨員的工作,也應該是分別地進行,不可在同一時期在一切地區普遍地號召發展黨員,而必須具體考察與具體指導。

在部隊、工廠、機關和學校中接收黨員,也必須是在戰斗中,在各種工作中表現了積極性的分子,并須經過宣傳和教育之后,才能接收。

在發展黨員之前,必須向群眾中的積極分子宣傳黨的綱領與政策,宣傳黨章。

最重要的,是要將發展黨員的工作,委托給一些完全可靠的、在黨的建設上有經驗的、思想與作風都是純正的工作人員去主持。這些人是要經過了考驗的。某些地方如果缺少這種人,就應該培養與訓練這樣一批人,然后委托他們以主持發展黨員的任務,并在工作中經常具體指導與教育他們。這就是我們黨的組織員。每一個區黨委、地委、縣委以至區委,都應該有這樣一些經過考驗與訓練的組織員,進行經常工作。在決定和批準接收新黨員時,各級黨委就應該依靠他們去進行詳細的談話及參加審查與介紹等。

這樣就可以經常接收新黨員,又不致使這種工作失去黨的領導與控制。

接收新黨員,是黨的支部的經常任務之一。不可因為有了上述一批組織員,就不動員一切支部去發展黨員。發展黨員必須由支部進行,但還必須有上級黨委的密切領導,而上級黨委則依靠這樣一批經過考驗的組織員去指導工作。

黨章規定:介紹人對被介紹人,須作真實的負責的介紹。上級黨委批準新黨員入黨,更須負責地進行,決不應該只是形式上的批準。

總之,要進行發展新黨員的工作,并要使這種工作是很正確地進行,因而能夠真正接收群眾中的先進分子入黨。

這就不只是要有支部和黨員群眾的積極性,而且要有上級黨委的正確領導。

現在各解放區黨員的數量雖已很大,但還有一半以上的鄉村沒有黨的支部,很多的鄉村沒有黨員,只在幾個邊區,有支部的鄉村超過了百分之五十,在另外幾個邊區,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鄉村沒有一個黨員。為了加強黨的領導,在每一個鄉村建立一個幾個人至幾十個人的黨的支部,是必要的。因此,在解放區還須發展黨員,建立新的支部。

就是在已有支部的鄉村,因為年來的對敵斗爭、減租減息、生產運動、整風審干等,已有很大的進步,在這些運動中產生了大批的積極分子,也需要從他們中接收黨員。在新解放的地區,則更須進行發展黨員的工作。因此,發展黨員,還是黨在解放區的重要組織任務之一。而這種發展黨員的工作,應根據上述方法,很正確地去進行。過去的缺點,不應再重復。

發展黨員和鞏固黨的組織,都不能和其他的工作、和群眾的各種斗爭分開來孤立地進行。黨員是從群眾斗爭與各種工作的積極分子中接收的,黨的支部以及區與縣的黨組織的鞏固,也只能在群眾斗爭以及各種工作的過程中達到。比如說,農村黨的組織,只有當它領導群眾徹底完成了減租減息,又普遍地發展了生產,因而使群眾的階級覺悟提高,生活水準提高;組織了很好的民兵,因而在對敵斗爭中保衛了群眾;經過了人民的選舉運動,因而使群眾懂得掌握政權的重要;并進行了有效的合作社與文化衛生工作等,那末,這些地方黨的組織,就會鞏固起來。因為它在這些工作中已與群眾聯系起來,群眾的覺悟提高,并已有了經驗,它的內部團結也在這些工作中鞏固起來,并在這些工作中體會了黨的政策和取得了工作的經驗。

關于新黨員的候補期,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黨章上沒有規定,在過去的實際工作中,有規定為兩個月至一年者,各地亦不一致。經驗證明:在農村中兩三個月的候補期,是等于沒有的。在機關、學校和部隊中的作用,也不大。過去對于候補黨員很少進行必要的教育工作。

在新的黨章上規定:新黨員候補期為半年、一年、兩年三種。但所屬黨委均得延長或縮短。并指出候補期的作用是使候補人接受初步的黨的教育,并保證黨的組織考察候補人的政治品質。就是說,對于候補黨員的教育與審查,是黨的組織一項必須注意進行的工作,否則候補期的作用,將仍會很少。對于候補黨員,教育他們認識黨章和黨的綱領與政策,并使他們確立共產黨人的基本觀點,如組織觀點、勞動觀點、群眾觀點、實事求是的唯物觀點等,是非常重要的。

黨員有退出黨的自由。黨章規定在他申請退黨,交出黨的一切證件之后,即可由支部除名。這表示退黨是自由的,入黨則是有條件的、不能自由的。

黨章上有開除黨員的規定。如果被開除者是各級黨委的委員,須經各該級黨委之全體會議決定,并經上級黨委批準。

四 關于黨員的義務與權利

在這次修改的黨章上,規定了黨員的義務與權利。我想,這些義務與權利的規定,將要保證我們黨內的生活更加在正常情況中發展,將要提高黨員對黨的事業的積極性與責任心,并保證黨的行動的統一。

關于黨員的義務,黨章首先規定:黨員必須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覺悟程度和領會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矗因為這是每一個黨員能否正確地為人民事業而奮斗的基本關節。如果黨員的覺悟程度不高,對于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礎不能領會,那他就不能作一個好的黨員,不能自覺地很好地為人民的事業而奮斗。黨的組織上的統一,首先是由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所造成的黨員在思想上的一致為其前提的。如果沒有這種思想上的一致,黨在組織上行動上的統一,就沒有基礎,黨的紀律,就不能建立在自覺的基礎上,各種分歧,就可能產生,黨為人民事業而奮斗,就不能勝利。我們在黨內,是強調黨員的自覺性,黨的一切工作,主要地都是依靠黨員的自覺性與積極性去進行,黨也采用一切辦法去提高黨員的覺悟,但是每一個黨員必須自己努力,自己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覺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因此,這就規定為黨員義務的第一項。

黨章要把這一項規定為黨員的義務,這就是說,黨員必須是為人民的事業而去學習,而不是為了任何別的目的。

這就是說,不倦地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提高自己的覺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是每一個黨員對黨對人民不可推諉的一種職責。這就是說,沒有強烈的學習精神與正確的學習態度,驕傲自滿,不求進步,就是一種對人民事業不負責任的態度。

其次,黨章規定每一個黨員都要嚴格遵守黨紀,積極參加黨內的政治生活和國內的革命運動,實際執行黨的政策和黨的組織的決議,和黨內黨外一切損害黨的利益的現象進行斗爭。黨員的這些義務,是大家歷來所公認的。

在這里我們強調了黨員積極參加黨內政治生活的必要性,而不只是強調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因為一個黨員,是必須在政治上來關心黨的一切,在政治上對黨負責的。黨的選舉與黨的會議以及黨的決議之成立等,每個黨員都應以負責態度來積極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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