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選集

關于白區職工運動的提綱

                                (一九三六年四月)

 

  一、中心城市與大的產業中心,是反革命的支撐點,是反革命力量最強大的地方。反革命在這些地方對于革命的防護最為嚴密,同時,我黨在這些地方的工作基礎與組織基礎,是十分薄弱的。所以,我黨目前在中心城市與產業中心的工作任務,還是爭取群眾,爭取工人階級的大多數,積蓄工人階級的雄厚力量,以準備將來決定勝負的斗爭。目前還不是革命與反革命決定斗爭勝負的時候,在形勢與條件不利于我們的情況下,應當避免和敵人進行決定勝負的戰斗。

二、為著要積蓄我們在工人階級中的雄厚力量,必須首先注意保存與鞏固我黨和工會在工廠企業中現有的組織和工作,只有這些組織和工作能夠大體保存和鞏固起來的時候,才能從這些已有的基礎上去擴大和發展我們的工作和組織。

因此,必須徹底肅清實際工作中的關門主義與冒險主義,更加改善我黨的秘密工作。要使我們逐漸建立起來的組織和工作,不致有無謂的損失,并且能夠防御敵人的襲擊,然后我們才能積蓄工人階級中的雄厚力量。

三、當著我們僅在某幾個工廠企業中建立了強大的組織,并能實際指揮這些工廠的工人大多數時,那末,我們在這些工廠的工作任務應該是:()把組織更加鞏固起來,培養與訓練大批的工人干部和領袖;()派干部到其他工廠去,開辟工作和建立組織;()分派積極的工人到農村中去參加游擊隊、義勇軍等;()參加一般的公開的社會活動與政治活動。

我們的主要目的,是把我們在這些工廠中的堡壘保存與鞏固起來,以便在此基礎上開展我們的工作,避免單獨地和敵人作戰,被敵人各個擊破。

四、為著爭取群眾,創立和積蓄工人階級的力量,必須特別注意領導工人群眾經濟的政治的日常斗爭。領導這些斗爭必須從爭取勝利(即使是最小的勝利)的觀點出發。要使用一切方法爭取這些斗爭之具體要求的勝利。對于完全沒有勝利把握的斗爭,應該停止。在斗爭延長對于工人不利時,應該在某種相當條件下,“適可而止”地暫時停止戰斗。在原則上我們當然反對國民黨的強迫仲裁,但是,為著爭取群眾斗爭的勝利,對于國民黨的“調解”與“仲裁”,在事實上我們不應該完全拒絕。在某種情形下,我們應該利用國民黨的“調解”與“仲裁”,去取得工人某些具體要求之實現,并使我們更能公開地指導群眾斗爭。

五、國民黨政府的工廠法、工會法,用了一切的條文來反對工人階級與束縛工人群眾的斗爭。但是,這些法律主要的還是國民黨用以欺騙工人階級的,因此,它就不得不規定一些對于改善工人階級現狀有利的條文 (如在某種條件下允許工人組織工會與罷工,規定了比現在較少的十小時工作時間,星期日紀念日休息,對于工人疾病年老死亡的撫恤救濟等)。因此,我們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利用工廠法、工會法上那些對于改善工人階級現狀有利的條文,來組織工人群眾的斗爭,要求實現那些條文上所規定的利益,并就此揭破國民黨的欺騙,這樣才實際有益于我們開展工人運動的工作。

如果我們對于工廠法、工會法僅持“絕對反對”的態度,只在工人群眾中去叫喊“反對工廠法,要求實現蘇維埃勞動法”這樣絕對的口號(這樣的口號要在革命勝利后才能實現 ),那是等于一事不做,那是完全空洞的反列寧主義的關門主義(幾年來反對工廠法、工會法的經驗是如此)

國民黨政府的工會法、工廠法中某些條文對改善工人階級現狀有好處,我們要求馬上實現。但這樣的規定太少了,我們要求增加。那些壓迫、束縛工人階級的條文,我們反對!這就是我們對于國民黨工廠法、工會法所應該采取的態度。

蘇維埃的勞動法,在白區城市中目前還不能實行,僅僅是宣傳的文件。

六、不獨是工廠法、工會法我們應該利用,就是國民黨在工人中進行的其他許多運動,如衛生運動、文化娛樂運動、民族掃墓運動、紀念節的運動,以至兒童節運動、植樹運動、法西斯的新生活運動等,我們都要利用來提出工人的要求,開展在工人群眾中的斗爭和工作。利用這些運動,一方面使國民黨與資本家更難反對工人所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使我們更能取得公開的地位來領導工人的斗爭,更易于使工人的要求和斗爭得到勝利。唐山工人利用新生活運動要求開窗戶、設澡堂、發新衣等得到勝利,就是很好的經驗。因為他們不是采取關門主義的簡單的“絕對反對”新生活運動的策略。

七、我們要利用一切方法、一切公開的可能來廣泛地聯系與組織工人群眾。在有國民黨黃色工會的工廠和企業中,我們同志和革命的工人均應加入黃色工會,并參加黃色工會中的各種工作和活動,利用黃色工會來組織工人群眾和斗爭。

就是現在還沒有群眾的黃色工會,我們也要加入進去,就是僅僅利用黃色工會這一公開的招牌和地位,去公開團結與組織工人,也是必須的。在沒有黃色工會組織的工廠和企業中,我們應該利用各種公開的與灰色的形式,來公開地廣泛地組織工人群眾。如同鄉會、互助會、勸戒煙酒會(在理會)以及其他舊式的新式的團體,我們都要利用。在我們采取這樣廣泛的方式來組織工人群眾的時候,我們應該暫時放棄獨立組織赤色工會的任務,過去的那些秘密的赤色工會即行取消。

要在各級黨部內設立職工部來指導工人運動中的工作。

在沒有組織的工人群眾中,如果依照國民黨工會法的程序(如立案等),我們能夠在這些工人中公開地成立新的工會,那末,這種公開組織工會之可能的機會,我們無論如何不應該放棄。雖然做這件事是極不痛快的,要受國民黨各種嚴格的束縛 (如呈請立案,國民黨派指導員來,干涉工會的選舉,固定名單等),但即使是在這種嚴格束縛的條件下,只要我們還能夠借此公開去組織工人群眾,我們是必須去利用這種機會的。我們不應害怕或者拒絕去做這種不痛快的事。只要有可能,我們就依照國民黨工會法的程序,在各廠各業無組織的工人群眾中去公開組織工會。如果這樣做,國民黨也不允許我們成立工會,那我們就有事實宣布國民黨工會法是騙人的。我們反對合法主義,但是又必須利用一切合法的機會去組織工人。有些工作能夠在合法的范圍之內去做的,我們為什么不去做,不去利用?對這種公開組織工人群眾與公開組織工會的策略,過去有人指責說“這是第三種工會”,是機會主義的路線。這種指責是錯誤的。黃色工會的領導位置,黃色工會的領導機關,我們都要用力去爭取,為什么我們在某種條件下能夠組織一個為我們領導的工會,而不去組織呢 ?只有十足的關門主義,才放棄這種可能不去利用。如果我們要在赤色工會的全部綱領被承認的條件之下,才去組織工會,那只有在革命勝利之后才有可能。那末,革命勝利之前,我們就只好甘心滿足于那種狹小的秘密工會的組織。

八、在黃色工會中,我們要特別注意形成與鞏固革命者的陣地。黃色工會每一個選舉的位置,黃色工會的全部領導機關(上級和下級的),我們都要努力爭取到手里來。如果在黃色工會中我們的工作得到了全部的勝利,群眾與領導機關都轉到了我們的領導之下,我們亦不應該立即將這個黃色工會轉變為赤色工會(因為這在國民黨統治下是不能存在的),仍應保持表面上的黃色工會的原狀 (如開會仍通知國民黨,允許他們派人來參加,工人的要求亦可通知國民黨,要他們實現工人的要求等等 ),應盡力鞏固我們已得的陣地,實現工人更多的利益,培養大批的干部。只有到了革命爆發時,我們不需要黃色工會之外表的掩護了,這些工會才能公開轉變成為赤色工會。

九、在反對資本家、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及賣國賊的口號之下,我們在黃色工會中要與各派的工人及其領袖建立統一戰線,特別是行動的統一戰線 (如罷工、示威、抵制日貨,參加抗日運動等)。我們要在一切工人中努力宣傳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的主張,鼓勵與推動黃色工會去參加抗日救國的團體和運動,號召全國各黨各派聯合一致抗日救國,呼吁全國各軍隊的軍官士兵立即停止進攻紅軍、蘇區的內戰,并聯合一致去抗日,組織全國一致的抗日反賣國賊的國防政府與抗日聯軍。要在各城市中設法聯合一切工人的團體與各廠工人,建立工人的抗日救國會,動員工人到農村中去領導與組織農民的抗日游擊戰爭,動員工人到紅軍中參加抗日反賣國賊的戰爭,特別要動員工人利用各人的親戚朋友關系向國民黨的軍隊去進行活動,去組織和影響國民黨的軍隊進行抗日戰爭,拒絕蔣介石等進攻紅軍的命令。盡可能派工人到軍隊中去服務,去宣傳抗日,反對內戰。

在罷工委員會、反日會等組織中,過去我們排擠和打擊那些可能和我們合作的各派工人的領袖,是不對的。我們應在一定的綱領之下,誠意地和他們合作,團結他們,鼓勵他們堅決站在工人階級與抗日反賣國賊的民族立場上去領導群眾斗爭。對于他們的錯誤,應采取善意的態度去批評。只有對于工人中的漢奸分子,我們才應該堅決驅逐。

十、要特別注意保存我們在群眾中企業中的干部和領袖。

黨在工廠中的支部,不應該使全部同志都去公開領導斗爭及進行公開活動。一個同志和一個同情者,在公開領導一次至兩次斗爭之后,第三次斗爭必須換人來領導,不能再要這個同志來領導了。讓這個同志僅以同情斗爭的態度一般地參加斗爭,就在群眾中把這個領袖保存起來。這樣我們可以在群眾中保存許多領袖,同時,也可以培養出許多新的領袖來。

十一、我們的許多同志長期在狹隘的秘密條件下工作慣了,現在要他們到廣大群眾中去,公開運用廣泛的統一戰線策略,要在復雜的環境下去對付狡猾的國民黨、黃色工會領袖及各種派別,那自然可能發生許多錯誤,甚至有些人受他們的影響、欺騙、愚弄、威嚇以至收買,而發生動堯投降以至叛變。但我們絕不應該害怕發生這些問題,而重復把我們自己關在秘密的房子中。只有讓我們的同志到廣大群眾中去,到十分復雜的環境與斗爭中去,才能鍛煉出真正能干的布爾什維克的群眾領袖。

十二、我們要加緊教育同志不論在如何復雜變化的環境下,不論使用何種靈活的策略去與反動派斗爭,一分鐘也不要忘記我們在工人運動中的基本綱領。任何時候,我們在主觀上是不放棄這些綱領的。雖然這些綱領在白色恐怖下是沒有可能實現的,但只要一有機會與可能,我們就一分鐘也不忘記要部分地實現這些綱領,盡可能使工人群眾的要求,接近我們的基本綱領。我們與各派的工人合作,不是我們放棄自己的綱領,去接受其他黨派的綱領;相反,是努力宣傳我們的綱領,去影響同盟者。無論什么時候,都要保持我們行動的自由。對于同盟者的動堯叛變與投降,要使用批評的武器。要不斷地在下層群眾中進行工作,在群眾中不斷加強我們的組織和影響。同時,黨的政治紀律性與警覺性應更加提高起來。這樣,我們就能夠克服各種右傾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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